2026年7月30日,阿根廷国家药品、食品和医疗技术管理局(ANMAT)与农业、畜牧业和渔业秘书处联合发布第10/2026号决议(RESFC 2026-10-APN-ANMAT#MS),正式将南方共同市场(MERCOSUR)共同市场小组第13/24号决议纳入阿根廷国家法律体系,并对《阿根廷食品法典》(CAA)相关条款进行修订。
一、决议背景与法律依据
依据1999年6月28日第815号法令及其修改条款,鉴于南方共同市场第13/24号决议“食品中污染物的定义(对GMC第31/92号决议的修改)”已由共同市场小组发布,且1995年11月11日卫生与社会行动部第003号决议已将南方共同市场食品法典纳入阿根廷食品法典。
为使阿根廷食品法典标准与南方共同市场各缔约国采用的技术生产标准保持一致,完善法律体系以促进区域内货物、服务和生产要素的自由流通,ANMAT与农业、畜牧业和渔业秘书处行使所赋予的职权,作出如下决议。
二、决议核心内容
第一条 将南方共同市场集团(GMC)第13/24号决议“食品中污染物的定义(对GMC第31/92号决议的修改)”纳入国家法律体系,该决议作为附件附于IF-2025-054540929-APN-DLEIAER号文件中,构成本决议的组成部分。
第二条 将阿根廷食品法典(CAA)第六章“总则”第6条修改如下:
食品:任何自然人或法人为供人类消费而获取的天然或人工加工的物质或混合物。
食品添加剂:为改变食品的物理、化学、生物或感官特性,或为了改善、保存、稳定食品,在制造、加工、制备、处理、包装、运输或储存过程中有意添加到食品中的、本身不作为食品食用且不具有营养价值的任何物质。该定义不包括为保持或改善营养成分而添加的营养素或营养补充剂。
加工助剂:本身不作为食品成分食用,在食品加工过程中有意用于满足加工或制造过程中某种技术目的的物质或材料,其本身或其衍生物可能导致食品中存在非有意但不可避免的残留。
未加工食品:指未经过任何改变其原始有机特性的工艺处理的食品,无论是否分离、合并或经过其他物理处理。
污染物:任何因生产、初级加工、工业化、制备、处理、包装、运输或储存,或因环境污染而存在于食品中的、非有意添加的物质。
三、食品添加剂基本宗旨
决议重申了食品添加剂的使用原则,明确其必须确保食品的安全性或卫生性;在食品中不得掩盖缺陷、变质或掺假;不得导致食品营养价值严重下降;在技术上证明其使用合理性;不得用于替代已达到相同效果的良好生产规范或良好卫生规范;在建议摄入量下不产生健康风险。同时规定,若食品添加剂使用量超出规定,必须予以没收。
四、实施要求
根据南方共同市场第13/24号决议第三条及第四条要求,各缔约国应通过第3号工作组“技术法规与合格评定”(SGT N° 3)下属的国家主管机构实施本决议,并应于2024年12月25日前将本决议纳入各缔约国的法律体系。
五、相关企业提醒
本次修订虽为定义更新,但直接关系出口合规。建议相关食品出口企业注意以下三点:
重审配方:严格区分“食品添加剂”与“加工助剂”,明确加工助剂可能产生的“非有意残留”是否符合阿方要求。
严控源头:新规明确“污染物”为非有意添加,企业需加强原料、生产环境及运输环节管控,防范重金属或交叉污染风险。
守住底线:不得用添加剂掩盖食品缺陷或替代良好生产规范(GMP/GHP),添加剂使用量超标将面临没收处罚。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