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24日,欧盟《官方公报》L系列刊登委员会实施条例(EU)2026/2110(2026年9月23日通过),依据《饲料添加剂条例》(EC)第1831/2003号第9(2)条,正式授权原产于马郁兰(Origanum majorana L.,同义词 Majorana hortensis Moench)的马郁兰精油作为所有动物种类的饲料添加剂,归类为"感官添加剂"中的"调味化合物"。
一、授权核心条件
1. 产品来源与形态:由马郁兰(Origanum majorana L.,异名 Majorana hortensis Moench)干燥叶片经水蒸气蒸馏制得的液态精油。
2. 适用动物:全部动物物种;禁止用于饮水,仅允许以预混料形式添加进入饲料。
3. 最大使用限量:水分12% 全价饲料中最大添加量 10 mg/kg 活性物质。
4. 关键组分指标:蒿脑(Estragole)≤0.29%,肉豆蔻醚≤0.001%;同时规定萜烯类标志物含量范围;采用GC‑FID气相色谱氢火焰离子化检测器开展检测。
5.多添加剂混用管控:马郁兰精油与其他饲料添加剂复配使用时,饲料原料与配合饲料中 p‑烯丙基烷氧基苯类物质(甲基丁香酚、蒿脑、榄香素、黄樟素、肉豆蔻醚、莳萝脑、芹菜脑)总含量,不得超过单一同类授权添加剂最大使用水平产生的含量。
6. 标签与防护:添加剂及预混料标签必须标注储存条件、热处理稳定性;该精油具有皮肤、眼睛刺激性,兼具皮肤与呼吸道致敏风险,同时存在基因毒性致癌物蒿脑职业暴露风险。企业应建立作业管控流程,风险无法消除时操作人员必须配备全套防护装备。
二、过渡期安排
1. 添加剂、预混料:2027‑04‑14前生产、旧版标签,可投放市场使用直至库存耗尽。
2. 食品源性动物用:含该添加剂的饲料原料、配合饲料,2027‑10‑14前生产旧版产品可使用至库存耗尽。
3. 非食品源性动物用:含该添加剂的饲料原料、配合饲料,2028‑10‑14前生产旧版产品可使用至库存耗尽。
三、EFSA 安全评估要点
在10 mg/kg最大使用剂量下,对育肥动物无安全风险;对于长寿命、繁殖类动物,产生不良反应可能性极低;对消费者、环境无安全隐患。该物质在食品中已有相同调味用途,饲料功效无需额外验证。
四、出口企业合规提示
1. 该添加剂不允许添加于动物饮水,出口预混料、配合饲料企业不可将其配入饮水剂型产品。
2. 需重点管控蒿脑等p‑烯丙基烷氧基苯类物质总含量,复配其他植物精油添加剂时做好叠加风险评估。
来源:江苏省技术性贸易措施信息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