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艾科森环境技术消息,2026年8月24日,欧盟委员会发布《CBAM核查与认可指南》(Guidance on CBAM Verification and Accreditation for Verifiers and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dies)。这份指南虽然主要面向CBAM核查机构(verifiers)和成员国国家认可机构(NABs),本身属于解释性指南,并不取代CBAM正式法规,但其意义并不局限于核查机构。对于中国出口企业而言,这份指南实际上进一步明确了一个非常重要的监管趋势:CBAM已经从过渡期的排放数据申报,正式进入“第三方核查+证据链验证”的阶段。
企业未来需要面对的已经不再是“如何计算一个碳排放数字”,而是“如何证明这个数字真实、完整、准确,并且能够经得起欧盟认可核查机构的审查”。CBAM正式期,企业的碳数据将真正进入“核查时代”CBAM正式期的监管逻辑正在逐步清晰。企业首先需要按照CBAM规定建立排放监测体系,对生产设施的直接排放、相关间接排放以及前体材料等数据进行监测和计算,再形成排放报告。对于需要核查的数据,则需要由符合要求的第三方核查机构进行验证。
因此,未来CBAM的数据链条将逐渐形成:
生产设施—排放监测—嵌入排放计算—排放报告—第三方核查—核查报告—欧盟CBAM申报。这意味着中国企业不能再将CBAM简单理解为向欧洲客户提供一份碳排放数据表。真正的合规重点正在转向企业内部的MRV体系,即监测、报告和核查体系。
Monitoring Plan将成为CBAM核查的核心
此次指南特别强调了Monitoring Plan,即监测计划的重要性。监测计划实际上是企业针对自身生产设施建立的具体排放监测方法的书面文件,也是第三方核查的基础。核查机构在开展正式核查时,需要首先确认企业的监测计划是否符合CBAM相关方法学要求。
这意味着企业需要把自己的生产过程拆解清楚:生产设施有哪些、生产工艺有哪些、每一个生产工艺生产什么CBAM产品、使用哪些能源和原材料、产生哪些直接排放和间接排放,以及这些数据最终如何分配到具体产品。
过去一些企业采用的“年底统计能源消耗量,然后计算全年碳排放”的简单方式,将越来越难以满足正式期要求。未来更加合理的管理模式应当是:
生产工艺 → 能源及物料数据 → 排放源 → 数据采集 → 计算方法 → 产品分配 → 嵌入排放。
换句话说,企业必须能够解释“这个数字是怎么算出来的”,而不仅仅是提供“这个数字是多少”。核查机构查的不是一个数字,而是一整套数据体系CBAM核查的范围也比很多企业此前理解的更加广泛。
根据指南,核查机构不仅需要检查企业报告中的排放数据,还需要关注生产设施边界、生产工艺完整性、CBAM产品产量、前体材料数据、直接和间接排放、热力进出、电力生产和消耗、废气流等数据。
同时,核查机构还需要检查燃料和材料的消耗量、排放因子、碳含量、低位热值、生物质比例,以及前体材料的数量等信息。
更重要的是,核查并不是简单检查最终数据是否正确,还需要关注企业的数据流和内部控制体系,包括数据如何产生、如何收集、如何计算、如何审核以及是否具有相应的支持性证据。指南明确指出,核查的对象并不是单一的年度总排放数字,而是企业是否符合CBAM方法学要求。这意味着中国企业未来需要建立类似“碳数据审计”的管理机制。
前体材料将成为中国企业CBAM核查的重要风险点
对于钢铁、铝、化工等行业,前体材料(precursors)是此次指南中非常值得关注的内容。CBAM产品的嵌入排放并不一定只来源于最终生产环节。如果生产过程中使用了相关CBAM前体材料,还需要将这些前体材料的嵌入排放纳入计算。
问题在于,企业使用的前体材料可能来自不同生产设施、不同供应商、不同国家甚至不同生产年度。
在这种情况下,企业不能简单选择一个排放因子用于所有原材料。
指南明确,对于来自不同来源的同类前体材料,原则上需要按照实际使用情况进行加权平均。如果企业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特定来源的前体材料仅用于特定生产工艺,则可以按照具体来源进行计算。
这对中国企业提出了一个新的要求:
企业不仅要管理自己的碳数据,还要管理供应商的碳数据。
例如,一家中国钢铁企业使用来自不同工厂的铁合金或其他前体材料,就需要进一步掌握这些材料来自哪里、使用多少、对应什么排放数据,以及这些排放数据是否经过符合要求的核查。因此,CBAM合规正在从企业内部管理进一步延伸到供应链管理。
“供应商提供的数据”并不等于“CBAM认可的数据”
这也是中国企业容易忽视的问题。如果企业使用其他生产设施提供的实际排放数据作为前体材料排放数据,核查机构还需要检查相关前体材料生产设施的核查报告是否具有正面的核查结论,核查机构是否具有相应认可资质,以及企业实际使用的数据是否与相关核查报告中的数据一致。
如果相关条件无法得到满足,企业可能需要使用适用的默认值,而不能继续使用未经充分验证的实际数据。因此,未来企业向供应商索取CBAM数据时,不能只要求对方提供一个“tCO2/t”的数字。
更完整的供应商数据包至少应当包括:
生产设施信息、产品信息、生产年度、实际排放数据、计算方法、相关核查报告以及核查机构资质信息。
这将成为未来中国企业建立CBAM供应链数据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电力和绿电数据也将面临更加严格的证据要求
对于涉及间接排放的产品,企业同样需要关注电力数据。
如果一个生产设施使用多个来源的电力,原则上需要根据不同电力来源的使用量进行加权计算。
如果企业希望使用某一个特定电力来源的实际排放因子,则需要提供相应证据,证明特定生产工艺实际使用了该来源的电力。
指南特别讨论了直接技术连接和PPA(电力购买协议)等情形,并明确了使用特定电力排放因子所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这意味着未来中国企业不能简单地说:
“我们购买了绿电,所以产品的CBAM间接排放很低。”
企业还需要回答:
绿电来自哪里?签订了什么合同?对应哪个生产设施?实际供应了多少电力?哪个生产工艺使用了这些电力?相关数据能否被核查?
因此,CBAM对绿电的认可最终仍然会落到“可证明、可追溯”的数据上。
现场核查将成为企业必须考虑的环节
CBAM核查也不是简单的文件审核。指南将风险分析、数据流测试、数据核查、方法学检查、现场访问、异常数据处理以及最终核查结论等纳入完整的核查流程。这意味着中国企业需要做好核查机构进入生产现场的准备。
核查人员可能需要了解生产工艺、能源使用、计量设备、物料流以及排放数据产生的实际过程。因此,企业在准备CBAM核查时,不能只准备一份Excel表格,而需要确保:
Excel中的数字能够与生产记录对应,与能源账单对应,与计量设备对应,与采购记录对应,与生产工艺对应。
只有这样,企业的CBAM数据才能形成完整的证据链。CBAM核查机构也必须保持独立
此次指南同时对核查机构的独立性和公正性提出了较高要求。例如,如果核查机构此前帮助企业建立Monitoring Plan或者编制排放报告,那么再由同一机构对这些工作进行核查,就可能产生明显的自我复核风险。
因此,CBAM未来将更加明确地区分:咨询服务和第三方核查服务。
核查机构必须识别并控制利益冲突,对参与核查的人员与企业之间的历史关系进行评估,并采取人员回避、职责分离等措施。
对于长期合作的核查项目,指南还提出了CBAM Lead Auditor轮换机制。如果同一Lead Auditor连续五年对同一生产设施进行核查,之后需要进行轮换,并设置三年的间隔期。
这些要求表明,CBAM第三方核查正在越来越接近欧盟环境数据审计和鉴证体系。
对中国汽车企业的影响:碳数据管理将向供应链延伸
对于中国汽车企业而言,CBAM并不是直接覆盖整车的“汽车行业法规”,企业首先需要根据CBAM法规附件中的CN编码判断具体出口产品是否属于CBAM范围。
但汽车产业链中的钢铁、铝以及部分化工材料和产品可能涉及CBAM。因此,即使一家中国整车企业本身不是直接的CBAM申报主体,也可能因为欧洲客户、进口商或者供应链合作伙伴的要求,而需要获得更加准确的碳排放数据。
未来可能出现这样的数据链:
钢铁企业 → 汽车零部件企业 → 整车企业 → 欧盟进口商。
一旦其中某个产品属于CBAM范围,相关嵌入排放数据就可能成为供应链中的关键合规信息。
因此,中国汽车企业需要逐步建立自己的“供应链碳数据接口”,不仅要知道供应商提供了什么材料,还需要知道这些材料的碳排放数据是否具有可靠来源。
对中国企业最大的影响,是合规成本从“计算成本”转向“数据管理成本”过去企业认为CBAM的主要工作是计算碳排放。但从此次指南可以看出,未来真正的成本很可能来自:
数据采集、计量设备、供应链数据、人员培训、内部控制、现场核查和证据保存。
企业需要投入的不只是一个碳核算人员,而可能需要生产、能源、采购、环保、财务、IT和合规等多个部门共同参与。尤其是大型制造企业,必须解决不同工厂之间数据口径不一致、不同系统之间数据无法匹配、供应商无法提供可靠排放数据等问题。这也是CBAM从环境管理要求逐渐转变为企业经营管理要求的重要体现。
中国企业现在应该做什么?
面对CBAM正式期以及此次核查指南,中国企业最值得优先开展的并不是重新计算一次2026年的排放量,而是进行一次CBAM核查准备度评估。
首先,应确认出口欧盟的产品是否属于CBAM范围,并建立产品与CN编码之间的对应关系。
其次,应确定每一个CBAM产品对应的生产设施和生产工艺边界。
再次,应建立Monitoring Plan,并明确能源、原材料、前体材料、电力、热力等数据的采集和计算方法。
同时,应对供应商提供的前体材料排放数据进行审核,确认其来源、生产设施、生产年份及核查情况。
最后,应建立完整的证据链和内部控制程序,确保最终排放数据能够追溯到原始生产和能源数据。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