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电池法对再生材料含量的要求,正在从原则性条款变成一套可执行的算式。2026年8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钴、锂、镍、铅回收含量计算与验证方法学的授权法规草案,把怎么算、要记什么数据、谁来查全部落到了纸面上。
这份草案回答了行业追问两年多的问题:回收含量按什么口径算?数据要细到什么程度?谁来签字背书?答案写在草案附件里——工厂级质量平衡、滚动平均、数量对账、公告机构现场核查。
一、2028年起,投放到欧盟市场的特定电池必须随附“回收料含量文件”
一句话:根据欧盟新电池法(Regulation (EU) 2023/1542)第8条规定:从2028年起,投放到欧盟市场的特定电池必须随附“回收料含量文件”,说明这款电池里有多少钴、锂、镍、铅来自回收料;到2031年和2036年,还要分两轮满足法定的最低回料含量。
第一,这是强制义务,不是绿色营销。法规规定,回收成分含量属于随附技术文件的一部分,并且需要欧盟公告机构验证,与CE标识、符合性声明绑定。缺失或者含量计算不合规将影响产品能否投放市场
第二,管的是特定电池及特定材料。适用对象包括容量大于2kWh的工业电池(纯外部存储除外)、电动汽车电池(EV)、SLI电池(启动、照明、点火)和轻型交通工具电池(LMT)。钴、锂、镍看的是来自“活性物质中”的回收占比;铅看的是来自“整电池中”的回收占比。
第三,计算单元是“每个型号 & 每年&每个生产厂”。同一家企业在不同工厂生产的同款电池要分别算,同一家工厂的不同型号也要分别算。
二、欧盟电池法实施重要节点
2027-02-18:电池护照-强制上线。回收含量最终会进入护照,数据底座建议与护照统一设计。
2028-08-18:回收料含量文件-容量>2kWh工业电池、电动汽车电池、SLI电池须随附(LMT电池延至2033-08-18)。法规表述为“该日期或相关授权法案生效后24个月,以较晚者为准”。
2031-08-18:第一轮达标-钴16%、铅85%、锂6%、镍6%。达不到这个比例,相应型号不得投放。
2036-08-18:第二轮达标-钴26%、铅85%、锂12%、镍15%(覆盖LMT电池)。
2036-12-31:1.3 加成到期-欧盟回收料的 1.3 倍加成政策到期(这个 1.3 是什么,见下一节)。
倒排一下就清楚了:2028年8月要交出第一份文件,而这份文件基于的是一个完整的12个月文档期。也就是说,2027年8月前后,台账就必须开始正式、连续、可核查地跑起来。
时间算清了,接下来只剩两件事:怎么算,以及那个1.3到底是什么。
下面先把 1.3 讲清楚,再展开具体算法。
三、欧盟回收 × 1.3:一个不能错过的政策窗口
这是草案里最值得单独拿出来说的一条。到2036年12月31日之前,如果锂、镍、钴的回收材料来自欧盟境内合规的回收设施,那么“回收之后的第一个加工厂”(通常就是精炼厂或前驱体厂)在登记投入台账时,可以把这部分回收料按1.3 倍计入——账面上相当于多算三成。
打个直观的比方:回收商交付10吨欧盟回收钴,加工厂在账上就按13吨回收投入 登记,再往下游传到电池厂时就不再乘。
这个乘数不是白拿的,六条限制要记住:
只给锂、镍、钴,铅没有; 只给欧盟境内回收,第三国回收不加成; 只在回收之后的第一个环节用一次,后续环节不再重复; 多步回收若分在多个设施,必须全部步骤都在欧盟完成; 只在欧盟生产黑粉、后续加工在欧盟之外的,不适用; 加成后超过100%,按100%计。
提示:对正在评估欧洲本地化回收产能的企业,这是一个有明确到期日的窗口:2036年之后,同样的回收料在账面上就少算三成。
四、具体如何计算电池的“回收含量”
1、算什么:四种金属,两套口径

提示:钴、锂、镍的来源被限定在“电池制造废料”和“消费后废料”,口径比铅更窄。企业手里的回收料能不能计入,第一道关就卡在这里 。
2、怎么算:工厂级质量平衡 + 滚动平均
草案确定的监管链模型是“工厂级质量平衡 + 数量对账 + 委托加工信用分配”,四个要点:
系统边界是制造工厂,对账须在核算期内完成;核算期由企业自定,最长不超过12个月,实践中常见90天滚动; 回收含量 = 该期产出中回收材料质量 ÷ 该期产出中该材料总质量 × 100%,按滚动平均动态更新(欧盟来源的锂镍钴还要先乘 1.3,见上一节); 签了委托加工(toll)等合格协议的,可把更高回收含量定向分配给特定批次;没签的只能按全厂平均分摊; 信用不得结转到下一核算期,也不得跨厂、跨公司转让。
3、记什么数据:九类字段,保存10年
每一个核算期、每一笔发生在工厂的交易,都要记录以下信息:
投入/产出组分标识符; 商品名与类型; 收到/发出的物料数量; 其中钴、镍、铅、锂各自的质量; 这些金属各自的回收含量; 发运/接收日期; 供应商/客户名称与地址; 是否存在合格合同协议; 回收材料是否原产于欧盟(若适用)。
这些数据必须用数字化工具保存至少10年 ,覆盖出厂前至少一年的连续核算期,并无条件、免费向公告机构开放。
4、谁要做:不是电池厂一家的事
从回收、金属精炼、前驱体、正极材料、电芯到电池厂,价值链上每一个制造工厂都要在自己的层面测量和记录数据,形成完整的数据文件(草案附件第4节设定了统一的表格格式,共5张标准表),供公告机构调阅。
电池制造商承担最终的研究报告义务,把各核算期的回收含量数据按“电池中该金属的质量”加权,算出这款电池、这一年、这个工厂最终申报的“文件化回收含量”——也就是这款电池要对外披露的回收料占比。
提示:上游拿不出数据,下游就算不出来。供应链数据链的完整度,直接决定了最后那个百分比能不能站得住。
核查环节,公告机构的范围覆盖电池制造、电芯、正极材料及前驱体、金属精炼与回收,必要时会现场走访,并可向上游供应商直接调取数据,重点检查台账是否连续衔接、有无重复计算、相邻环节数据是否一致。
五、写在最后
再生材料含量的难点不在公式,而在三件事:数据要从供应链深处一层层传上来,台账要连续跑满一整年,还要经得起公告机构顺着链条往上游追。这三件事都不是临时抱佛脚能补上的——早一年建账,就多一年可核查的数据。
如果还不清楚从哪下手,最小的一步是:先盘清自家每款电池含多少钴、锂、镍、铅,再顺着供应链找出哪几个环节拿不到回收含量数据。这两件事做完,差距在哪基本就清楚了。
来源:厦门WTO工作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