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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根据国家局有关要求收集的不良反应,申报“补充完善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安全性信息”是否可以报省局备案?

2025-09-16 15:38 来源: 【字体:  


答:根据《已上市化学药品和生物制品临床变更技术指导原则》,修订不良反应,如增加或删减不良反应信息,修订已知不良反应的发生频率等按重大变更B类管理,应向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提出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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