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答(第二十期)
——产品执行的标准专题
问题1:普通化妆品都需要检测微生物项目吗?
答:根据《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指甲油卸除液、乙醇含量≥75%(w/w)的产品(常见于香水类产品)、化学脱毛类产品不需要检测微生物项目。
问题2:除需要检验重金属四项(汞、铅、砷、镉)外,普通化妆品的理化检验项目的设置应如何考虑?
答:(1)乙醇、异丙醇含量之和≥10%(w/w)的产品,需检测甲醇项目。
(2)配方中含有乙氧基结构原料的产品,需检测二噁烷项目,例如乙氧基二甘醇、聚乙二醇(PEG)类及其衍生物、脂肪醇聚醚类及其衍生物、聚山梨醇酯类及其衍生物、泊洛沙姆等原料。
(3)配方中含有滑石粉原料的产品,需检测石棉项目。
(4)配方中含有甲醛及甲醛缓释体类原料的产品,需检测游离甲醛项目,如咪唑烷基脲、DMDM乙内酰脲、双(羟甲基)咪唑烷基脲等。
(5)配方中含有化学防晒剂的非防晒类产品,需检测所含化学防晒剂,如胡莫柳酯、奥克立林等。
(6)宣称含α-羟基酸或虽不宣称含α-羟基酸,但其总量≥3%(w/w)的产品,需要检测α-羟基酸项目,同时检测pH值,含α-羟基酸的原料如苹果酸、乳酸、柠檬酸等。纯油性(含蜡基)的产品不需要检测pH值;多剂配合使用的产品如需检测pH值,除在单剂中检测外,还应当根据使用说明书检测混合后样品的pH值。
(7)申报配方中含有原料使用目的为去屑剂的产品,需检测所含去屑剂。
供稿: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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