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化妆品

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答(第二十四期)         ——产品名称命名依据专题

2025-09-24 16:27 来源: 【字体:  

问题1产品商标名中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要求有哪些

答: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八条(一),以暗示含有某类原料的用语作为商标名,产品配方中含有该类原料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对其使用目的进行说明;产品配方不含有该类原料的,应当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明确标注产品不含该类原料,相关用语仅作商标名使用。

示例:(1)某产品商标名为“XX牡丹”,其配方中含有牡丹(PAEONIA SUFFRUTICOSA)提取物,需在销售包装可视面对其使用目的进行说明;(2)某产品商标名为“XX牡丹”,其配方中无牡丹相关成分,该产品需在销售包装可视面明确标注产品不含该类原料,相关用语仅作商标名使用。

问题2产品通用名中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要求有哪些?

答:1.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八条(二),使用具体原料名称或者表明原料类别的词汇的,应当与产品配方成分相符,且该原料在产品中产生的功效作用应当与产品功效宣称相符。

示例:“XXX玫瑰精华”功效宣称“保湿”,需在产品命名依据中说明“玫瑰”对应产品配方中的成分,且该成分的使用目的应为保湿剂。同时,需在产品标签界面勾选特定宣称(原料功效),并在产品标签上对产品名称中的“玫瑰”予以解释说明。

错误案例:“XXX三文鱼水光精华”称“三文鱼指成分DNA钙”、“XXX多肽焕颜精华”称“多肽指成分威廉环毛蚓提取物”等情况,因产品名称与配方成分关联性不强,涉嫌误导消费者。

2.根据《化妆品标签管理办法》第八条(二),使用动物、植物或者矿物等名称描述产品的香型、颜色或者形状的,配方中可以不含此原料,命名时可以在通用名中采用动物、植物或者矿物等名称加香型、颜色或者形状的形式,也可以在属性名后加以注明。此类情况无需勾选特定宣称(原料功效)。

示例:“XXX黄瓜味洗面奶”、“XXX蝴蝶型滋养眼膜”、“XXX玫瑰香氛净澈沐浴露”、“XXX焕彩唇膏(甜杏玫瑰)”、“XXX经典香水(乌木沉香)”等。

供稿: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

审改:林凯、赵拓




版权所有:海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审评服务中心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南海大道53号

技术支持: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