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一:《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有哪些原料对pH值有限值要求?配方中含有这些原料时如何设置pH控制指标?
答:(1)氢氧化钙:作为pH调节剂、加工助剂,pH应≤11。
(2)氢氧化锂:作为淋洗类产品pH调节剂,pH应≤11。
(3)巯基乙酸及其盐类:用于其他淋洗类发用产品,pH应为7-9.5。
(4)氢氧化钾(或氢氧化钠):作为pH调节剂,pH应≤11。
(5)羟基酸及其盐类和酯类:pH应≥3.5(淋洗类发用产品除外)。
配方中同时存在多种《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对pH有限值要求的原料时,应综合考虑相关原料。如配方中既有柠檬酸又含有氢氧化钠时,根据《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产品pH控制指标要同时满足《化妆品安全技术规范》中α-羟基酸pH≥3.5和氢氧化钠pH≤11的要求。
问题二:化妆品分段生产时,生产工艺填写有什么注意事项?
答:(1)应勾选“是否分段生产”。
(2)上传委托加工协议、受托生产企业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等作为证明文件。
(3)应注明各步骤的生产企业及地址。
如:步骤1-5所得的半成品,在生产企业1:××国××区××路××号制成或者生产企业2:××国××区××路××号制成。
步骤6所得的成品,在生产企业3:中国××省××路××号制成。(同一生产企业如有多个生产地址,可同时列出)
问题三:产品的使用方法与其他备案资料不一致的情况有哪些?
答:(1)使用方法与备案的作用部位不一致,如备案的作用部位为“面部”,而使用方法为“轻轻涂抹于面部及颈部”。
(2)使用方法与备案的剂型不一致,如备案的剂型为“凝胶”,而使用方法为“取出面膜展开平敷于面部,静敷15-20分钟后取下膜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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