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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化妆品备案常见问题解答 (第三十四期) ——产品检验报告专题

2026-01-05 15:15 来源: 【字体:  


一、产品检验报告常见问题举例

产品的检验报告与产品备案信息不一致的常见情况:

(1)产品的检验报告中“样品名称”与备案系统“产品名称”不一致,常见于备案人笔误导致不一致;

(2)产品的检验报告中“生产企业”与备案系统“生产企业名称”不一致,常见于发生变更备案后未补充相关资料;

(3)产品的检验报告中“样品数量及规格”与备案系统“净含量”不一致,常见情况有产品净含量为50g,检验报告30g、30ml;产品净含量为50ml30ml,检验报告5ml等。

(4)其他不一致情形。

法规依据:《化妆品注册备案资料管理规定》中规定,产品检验报告中载明的产品信息应当与注册或者备案产品相关信息保持一致。由于更名等原因,导致检验报告中产品名称、企业名称等不影响检验结果的信息与注册备案信息不一致的,应当予以说明,并提交检验报告变更申请表和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补充检验报告或者更正函。

《化妆品注册和备案检验工作规范》中要求,送检样品应当是包装完整且未启封的同一批号的市售样品,送检时尚未上市销售的产品,可以为试制样品。同时,检验报告不得涂改增删,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对已经出具的检验报告进行变更。化妆品企业因产品名称、企业名称和地址等不影响检验结果的事项发生改变,或发现检验报告打印错误的,可向检验检测机构提出检验报告变更申请,检验检测机构经确认后可出具补充检验报告或更正函,并说明理由。

当产品检验报告发生变更,化妆品企业应当在备案系统中提交:(1)检验报告变更申请表;(2)补充检验报告或更正函;(3)变更后的检验报告。


供稿: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

审改:林凯、朱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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