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备案类变更受理形式审查及技术审查流程
1.申请人提交申请
申请人按照《国家药监局关于药品注册网上申报的公告》(2020年第145号)的有关要求,通过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s://zwfw.nmpa.gov.cn/web/index),线上提交备案资料。
2.受理形式审查
省局依据药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指导原则,对申请人提交的备案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具体程序如下:
(1)符合要求的,予以签收;
(2)不符合要求的,不予签收,并说明理由。
3.公示
省局自签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备案情况进行公示。若备案不符合要求,则不予公示,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申请人可通过国家药监局网站查询相关备案信息。
4.技术审查
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按照相应法规、指导原则及技术要点对申报资料进行审查,具体流程如下:
(1)如申报资料需要发补,省局将从国家局药品业务应用系统将补正意见及办件退回给申请人,申请人应在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提交补正资料,补正期限不计入审查时限。补正后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进行综合审查,并作出支持变更、不支持变更或撤回的审查意见。
(2)如申报资料无需补正,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将直接进行综合审查。
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自备案公示之日起22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备案资料的审查。审查过程中因启动现场检查、专家咨询会等工作所耗费的时间不计入审查时限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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