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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问药答|药品上市后备案类变更篇(十一)             ——变更制剂处方中的辅料

2025-08-01 09:05 来源: 【字体:  

问题1:辅料用量进行了多次微小或中等变更,如何计算变更比例?如何判断变更分类?

答:为防止误差传递,各辅料用量的变化应以原批准的处方(如关键临床试验批、BE批)作为比较目标,而不是以微小变更或中等变更后的处方作为比较目标。非无菌半固体制剂中防腐剂用量的变更需单独考虑,不列入变更量总和。


问题2:中药普通口服固体制剂,在不影响药物溶解、释放情况下,变更胃溶型薄膜包衣材料用量,应如何评估变更等级?

答:根据《已上市中药药学变更研究技术指导原则(试行)》,变更普通口服中药复方和单方固体制剂中胃溶型薄膜包衣材料用量,属于中等变更。此情形中需注意:该剂型不属于缓释/控释等特殊剂型;辅料变更幅度应符合各辅料允许使用范围,应尽量减少辅料用量,筛选最佳辅料用量。


问题3:某口服固体制剂将辅料磷酸氢钙二水合物变更为无水磷酸氢钙,提高了产品的稳定性,能否按照变更辅料的技术等级进行中等变更?

答:磷酸氢钙二水合物和无水磷酸氢钙在《中国药典》中按不同品种管理,且会对产品关键质量属性产生影响。在上述口服固体制剂属变更辅料种类情形中,该变更属于重大变更,而非相同辅料技术等级的变更。





供稿:省药械审评服务中心

审改:林凯、张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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