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省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和监测资料的收集、评价、反馈和上报工作;药物滥用调查表的收集、上报、分析等工作。
(二)对省内各级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三)承办国家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监测信息网络在本省内的运转和维护工作。
(四)编辑药品不良反应等专业信息资料,提供咨询报务。
(五)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等的方法及相关研究。
(六)对省内药品、医疗器械严重、群体不良反应进行调查、分析和评价。
(七)在省内开展有关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药物滥用报告和监测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相关领域的交流和合作。
(八)负责海南省博鳌先行区(简称先行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信息收集、分析评价、宣传培训等工作;承担先行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的报告和咨询服务等工作;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先行区内群体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调查工作。
(九)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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