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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撰写中的 常见问题(第二期)

来源:发布时间:2025-08-15 09:10


为进一步助力持有人夯实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撰写基础,提升报告质量,2025年,省药物警戒中心持续推出PSUR撰写共性问题分享,旨在为我省持有人提供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的指导,携手共促我省持有人的PSUR撰写水平和质量迈向新的台阶。


问题: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汇总表中累积数据有误。

例:个别持有人上报的PSUR个例药品不良反应汇总表的“新的且严重不良反应”累积数据为本期报告的数量

答:按照PSUR撰写规范要求,对于新的且严重不良反应,应在汇总表中提供从药品上市到数据截止日的累积数据如:1个品种已提交了2PSUR,第1PSUR中过敏性休克(新的且严重)有3例次,第2PSUR中有5例次,本报告期(第3次)内有2例次,那么第3次报告汇总表中的过敏性休克累积数据则为10例次。


问题PSUR正文中报告期的数据截止日期、报告提交时间和PSUR网页提交表中国家中心接收时间三者冲突。

例:PSUR正文中报告期的数据截止日期为2025.07.12,报告提交日期为2025.07.12PSUR网页提交表中国家中心接收时间为2025.07.15

答:一是报告提交时间与提交表中国家中心接收时间一致;二是因数据截止日数据锁定点,数据锁定后开始撰写PSUR经过企业内部审批需要一定的时间,PSUR撰写规范也给企业提交报告留足了时间(上报日期在数据截止日后60日内),因此数据截止日与报告提交时间不为同一天


问题XX例不良反应与XX例次不良反应概念混淆。

例:本期报告共收到不良反应123例,不良反应例次为44例次。

答:一个不良反应病例,可以有多个(即例次的不良反应名称。如:1份报告中的不良反应名称为;恶心、发热,则为1个病例、2例次不良反应,以此类推,“例”相当于不良反应报告的份数,“例次”相当于不良反应报告中出现不良反应名称的个数,通常不良反应的例次数应大于或等于不良反应报告例数。


问题十:PSUR的报告期不符合要求。

例:PSUR的报告期为20200112日至20250720日,报告期超5年。

答:创新药和改良型新药,应当自取得批准证明文件之日起每满1年提交一次PSUR,直至首次再注册,之后每5年报告一次;其他类别药品,每5年报告一次,报告期应不超过5年。




主办: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承办单位:海南省药物警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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