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抗菌药物流通管理,保护、促进公众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法律法规,结合海南省实际,我局研究起草了《海南省抗菌药物流通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填写《意见反馈表》(附件2),于2025年6月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至省局药品流通监管处。
联系人:谢建华,电话:0898-66832551
邮箱:xiejianhua@hainan.gov.cn。
附件:1.海南省抗菌药物流通监督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2.意见反馈表
主办: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龙华区南海大道53号
联系电话:65203065(业务咨询)、66832515(传真)、12345(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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