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认真做好药品安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琼府办函〔2019〕162号)要求,并顺应互联网+监管发展趋势,深入推进了微信公众号、微博、海南省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网等网络平台应用。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为7502条,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10条,网站信息发布量为3805条,在政务微博发布1597条政府公开信息;在政务微信发布2100条政府公开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9年,我局收到11起涉及药械化方面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其中网络申请10起,信函申请1起,均严格按程序和时限办理。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9年,我局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对社会公众、司法机关来我局查阅政府信息和企业申报资料等,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查阅复印资料未收取任何费用。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收到举报投诉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产生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或收到举报投诉情况。
五、落实《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一)切实做好重点领域公开。
1.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时更新权力清单。
根据省政府和国家药监局工作部署要求,我局已公开全部承接、取消、下放、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及公共服务事项的信息。省局官网链接了海南政务服务网,实时更新我局全部的行政审批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等。我局现有198项中央、省指定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已按全国一体化在线服务平台要求的要素通过海南政务服务网对公众公布,没有中介服务事项。定期在省局外网公布行政审批结果报表。
2. 进一步推进政策公开透明。
我局在制定《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医疗服务和药品监督管理办法(暂行)》《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等关系民生药品安全对策措施政策事项前,采取座谈会、调研、公开征求意见等形式,广泛听取相关部门、有关单位、行业协会和公众的意见,征集意见结束后又及时反馈意见采纳情况。政策出台后,由制定部门专题进行梳理汇总,并通过多媒体、网站、公示栏、微信、微博等多种方式集中发布,扩大政策传播范围,提高公众知晓程度。
3.进一步推进药品安全信息公开。
一是主动公开药品许可信息。及时在我局网站、省政府网站公开药品生产许可、药品经营许可,化妆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许可,药品GMP、GSP审查认证等各类行政许可信息。二是及时发布药品抽检抽验信息。除国抽、省抽信息外,我局开展“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结果也及时公开。三是发布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公告。四是加强消费警示信息公开。依据季节性、区域性、节假日等不同情况的消费特点,有针对性地发布药品安全消费警示信息。五是及时公开行政处罚和典型案件信息。按照规定的时限和内容及方式公开本级做出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及时公开因严重违反药品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有关信息,实施信用惩戒;及时公布产品召回信息。
(二)认真做好政策解读。
深入做好《药品管理法》《疫苗管理法》的解读工作,同时针对我局出台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热点敏感信息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均由牵头起草处室将文件和解读方案一并报批,相关解读材料于文件公开后一并公开,并通过局门户网站、微博、微信、组织访谈等方式开展解读。2019年,我局分别结合我省上半年药品安全监管成效、我省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管理政策、创建临床急需国内未上市进口药品监管模式、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进口药械突破50例全国首例等内容召开了5次新闻发布会,深入解读了相关的药品监管政策与面临的形势。
(三)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我局按照《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舆情监测工作规程》,实行舆情即时报告、周报月报季报、专项报告以及年度总结等常态化工作制度,及时开展舆情分析、舆情预警和舆论引导。2019年,我局共组织监测药品安全舆情近10 万条次、筛选1121条,组织撰写舆情周报32篇、舆情专报2 篇;分析研判预警舆情286条,发送预警舆情10余条。同时积极做好日常媒体采访事宜,通过官网的媒体通道接受涉及药械化监管方面媒体采访8次。
(四)加强监督考核,提升公开实效。
1. 加强组织领导。制定了《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各部门政务公开的具体责任。综合处行政组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牵头部门,负责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并统筹协调政府信息公开。各直属单位、各处(组)室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具体事项信息公开,并督促本处室、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2. 加强队伍建设。各单位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部门政务公开工作,省局综合处行政组就加强政策理论学习和业务研究、准确把握政策精神等方面进行了培训、指导。
3. 加强监督检查。一是严格责任追究。对未依法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的,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行政责任;对依申请公开信息不按时答复、不按规定提供信息资料的、不按时办结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规依纪进行处理。二是采取定期检查和个别抽查的方法,对未按时限要求公开的部门责令限时公开,对公开不规范的及时督促其整改,确保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4. 加强制度建设。加强对规范性文件公开的审查,定期对不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审,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应上网尽上网。严格执行保密审查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做好保密审查。
六、2019年人大建议与政协提案办理工作情况
2019年,我局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狠抓落实,确保了承办的4件人大建议与9件政协提案高质量高效率按期办结。在办理过程中,坚持求真务实的精神,重视办理质量和速度,切实以办理工作为契机,下功夫解决实际问题,力争做到办实事,求实效,抓落实,切实给代表满意的答复。
较为典型的事例有:在答复刘文民代表提出的《关于促进符合法规要求的大型仪器平台的建议》(第622033号)时,我局工作人员多次致电或与刘代表当面交流,就建议内容及其需求进行详细沟通,主要沟通议题是:第一,平台建设的方式;第二,出台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鼓励政策;第三,临床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作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的开展情况。在答复中向代表详尽阐述实现平台建设的三种方式以及我省出台的鼓励医疗器械创新发展的政策,并重点介绍了被列为省政府制度创新 19 项重点工作之一的临床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工作。答复得到了代表的认可。
我局坚持把有效解决问题作为建议提案办理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办理工作从“办文”转到“办事”上来,将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检验、督促工作的一项标准,通过办理建议提案,查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结合代表和委员提出的宝贵建议,完善各项措施,不断改进工作。针对代表、委员普遍关心的医药产业发展、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建设、智慧监管等问题,结合海南自贸区(港)建设的大背景,我局在国家药监局和海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实现药品监管与海南自贸区建设的紧密结合。着力推动省政府与国家药监局联合印发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临床真实世界数据应用试点工作实施方案、领导小组方案和专家组工作方案,持续推动成立乐城先行区国家进口药械审评服务中心。不断创新监管理念,引入风险管理机制,坚持每季度召开一次局长专题办公会,识别、分析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隐患,将同类风险消除在萌芽状态,积极探索符合海南实际的智慧监管方式。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下步工作安排
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发布更新需要各个业务部门支持,协调难度大,故仍很难避免内容发布不够及时的情况。我局将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