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8日,国家药监局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联合召开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总结暨第一批实施工作部署视频会议,总结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对即将开展的第一批唯一标识实施工作进行部署。国家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徐景和出席并讲话。省药监局副局长刘鸿涛,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相关领导,省局机关有关处室及各直属单位相关人员,医疗机构代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负责人等50余人在海南省药监局分会场参会。 会议通报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开展情况,并充分肯定了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取得的显著成效。徐景和副局长要求,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扎实推进第一批唯一标识实施工作。国家药监局将与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加强沟通协调,开展唯一标识实施工作的督导,强化示范引领;省级药监部门要进一步摸清辖区内实施企业和产品底数,积极开展对企业的指导与检查;医疗器械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严格按要求开展产品赋码、数据上传和维护等工作,对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行业协会要加强交流宣传和带动作用,提升医疗器械全生命周期精准化管理水平。 视频会后,刘鸿涛副局长指出,海南省作为先行先试地区,与上海市、天津市、福建省共同作为在全国第一批开展医疗器械唯一标识试点工作四省市,省局已会同省卫生健康委、省医保局联合印发《关于成立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部门协作工作小组的通知》和《海南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系统试点工作方案》,并组织试点工作座谈会和培训会,推动开展试点工作。结合此次视频会议精神,省局要高标准落实国家药监局工作要求,加快我省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实施工作部署,严格按照工作要求推进落实医疗器械唯一标识制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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