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根据2021年全国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以及《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流通环节(零售药店、药品使用单位)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确保群众用药安全有效,结合我县药品监管工作实际,我局认真开展药品流通环节专项检查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
对本辖区药品经营、使用单位流通环节进行全面检查。重点监督检查药品零售企业药品购进渠道、储存条件、药学服务、规范销售处方药等行为;医疗机构药品购进、储存、养护及使用等环节规范管理、特殊药品按要求存放使用等方面。经检查,我县大部分药品经营使用单位均合法合规经营使用药品,基本做到了规范经营使用。
此次专项检查行动,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47人次,共检查药品零售企业59家,医疗机构30家,疫苗接种单位20家,疾控中心1家次,下达责令整改8家,移交违法线索11条到县行政执法局并立案查处。
将按方案要求,继续开展专项行动,确保我县流通环节药品质量安全,保证群众用药安全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