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药品监管领域风险排查化解力度,强化药品安全监管工作,2月2日,省药监局召开2023年度药品监管风险会商会,会期1天。会议对2023年药品风险会商和处置情况进行全面回顾、逐项销号,深入研究2024年药品监管风险防范措施。省药监局局长朱宁同志主持会议。
会议对2023年药品日常监管、检查检验、投诉举报、稽查执法、不良反应监测中发现风险隐患进行了归类、汇总。各部门围绕委托生产、停产复产、新创企业监管、质量体系缺陷集中领域等多项重点风险及成因进行了深入分析,对相关风险管控措施进行了系统评估,对2024年药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会议指出,要准确把握党中央对药品监管工作的新要求,坚决守住药品安全底线,有力推动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要准确把握药品安全面临的新挑战,始终增强忧患意识、底线,有力有序有效推进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要准确把握医药创新发展呈现的新态势,提高监管精准度,为发展营造更利于创新的监管生态。
会议要求,一是风险会商要聚焦高效。各部门要提高风险会商精准度,抓苗头、查隐患。进一步完善监管各环节风险会商处置衔接机制,早发现、快处置、严防范。二是风险防控要形成闭环管理。要切实落实风险隐患排查、研判、整改、销号“闭环管理”机制,对重大隐患要紧盯不放,形成药品风险排查防控清单,全程跟踪,确保处置到位。三是风险防控要突出“常”和“长”。要切实增强工作的前瞻性、敏锐性、预见性和主动性,运用好季度风险会商、专题会商、应急会商等方式。要强化风险防控工作制度保障,以长效措施推进风险实时监测、早期预警和精准处置。
局领导班子成员,省局各处室和直属单位,省检验检测研究院,乐城医药监管局等单位参加会议。
供稿: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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