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群众度过一个安全、祥和的春节,近期,屯昌县局根据省局工作部署和县政府的相关要求,结合屯昌县实际,突出重点,落实责任,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一是根据省局《关于开展春节前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将检查人员分为四个专门小组,在省局派出专家的指导下,对全县超市、农贸市场,火锅店、卤肉店、畜禽脱毛点、生猪屠宰点等场所,开展海干产品、腊肠、米粉、面条、猪肉、牛肉等11项食品快检排查行动。截至17日,已在屯昌县屯城镇的4个农贸市场、2家超市及7个乡镇开展抽样快检489批次,发现阳性样品17批次,进行监督抽检12批次(另外5批次阳性样品因样品量不足而未能监督抽检)。
二是开展学校食堂和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专项检查,督促存在隐患的学校食堂利用假期时间落实整改,约谈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要求落实好食品原材料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规范食品加工操作流程,做好食品留样等工作,加强自身管理,特别是要避免提供高风险食品,最大限度地降低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风险。共出动404人次,检查学校食堂、旅游景区及周边餐饮服务单位165家次,责令整改19家,对1家涉嫌采购食品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学校进行立案查处。
三是开展婴幼儿配方乳粉专项整治行动。严格落实婴幼儿配方乳粉每月一检的制度,要求经营者提高责任意识,严把婴幼儿配方乳粉进货关和质量关,积极预防风险隐患。共检查婴幼儿配方乳粉98户次。
四是开展节日热销食品检查工作。以群众消费量大、易发生问题的食品为重点,加大对农贸市场和大型超市的检查力度,严防食品安全问题产生。目前共检查农贸市场37家次,检查超市11家次,责令下架一批无法提供检验报告单、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
下一步,屯昌县局将继续推进未完成全覆盖的快检排查任务,联合畜牧局对生猪屠宰点开展专项检查;多形式开展节前食品安全宣传,提高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和群众食品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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