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省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市县局于6月17日至30日开展药店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专项整治行动。此次将重点整治不凭处方销售处方药品的行为、销售实施双轨制销售管理的处方药不按规定进行登记的行为、执业药师不在岗时或远程审方设备损坏时仍销售处方药和甲类非处方药的行为。
对第一次发现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将按照《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顶格处罚;对屡教不改的违法违规销售处方药的药店,将严格按照《药品管理法》从重查处并曝光,直至吊销《药品经营许可证》。考虑到群众夜间急需少量用药的特殊需求,省局允许3级和4级药店夜间21时至次日8时登记销售处方药,但必须经执业药师审核拟销售药品无配伍禁忌,同时做好患者的身份证和电话号码信息登记,销售剂量限制在每人使用2次的剂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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