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严重影响驾驶员的判断能力及操作能力,危害自身以及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和公众所不容,是法律严厉打击的对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明文规定:酒后驾驶机动车,除罚款扣分之外,轻者罚款,暂扣机动车驾驶证,重者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为响应省局《“文明驾驶、拒绝酒驾”承诺书》活动要求,贯彻落实《海南省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积极参与“海南文明大行动”,我所党支部特举办“拒绝酒驾,从我做起”主题党日活动。
党支部上专题党课,开展“拒绝酒驾,从我做起”警示教育。(下图)
为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彻底践行“珍爱生命,拒绝酒驾”,作为驾驶员,我们郑重承诺:
牢记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模范,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拒绝酒驾,从我做起!
党支部书记带头签名承诺,全所职工参与!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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