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公告公示

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关于公开遴选国有资产清查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4-17 09:05 来源: 【字体: 小   中   大 打印本页

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关于公开遴选国有资产清查机构的公告


为尽快完善我院固定资产统一管理,按照省财厅和院国有资产管理需要,现公开遴选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我院国有资产清查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2023年度固定资产清查。

二、遴选范围:从递交遴选材料的机构中择优选取一家作为我院国有资产清查服务机构。

三、服务内容:全院国有资产实物清查核账,资产卡片信息更新,资产调拨入账和更换资产标签等有关内容。

四、完成期限:2024630日内提交清查报告。

五、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价格为29.8万元,超过预算价格无效。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于采购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海南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或者2024年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8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纳税证明、社保缴费记录凭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名单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采购活动。)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六、报名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简介

2.投标人资格中的相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3.项目组人员清单及相关证件复印件

4.报价函

5.项目服务方案

6.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材料

七、材料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41817时。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46号质检大楼508室。

3.投标文件一式3份,一正两副,正副本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4.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并密封在一个封包内,封口处加盖骑缝章,封皮需注明企业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八、其他

1.本次公开遴选清查服务机构的公告在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各机构官网发布。

2.联系人:文先生  联系电话:66830872


               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

                    2024415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

琼ICP备1900326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4

公安备案号:46010802000475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海南省锅炉压力容器与特种设备检验所

琼ICP备19003262号
政府网站识别码:4600000064

公安备案号:46010802000475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