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 关怀版
首 页

2024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

时间:2024-02-05 17:13 来源:

2024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推进全省知识产权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全省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和优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导和监督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拟订知识产权产业化政策。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信用担保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建设和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四)负责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拟订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政策,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督。

(五)负责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省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参与涉外知识产权谈判,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务。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与省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部门本级一家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4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或单位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233.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2.89万元,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拨付金额较2023年增加1482.89万元,整体上拉高了2024年预算增长率。其中,收入总计3233.8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3233.88万元;支出总计3233.88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983.1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65.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1.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3.79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233.8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2.89万元,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拨付金额较2023年增加1482.89万元,整体上拉高了2024年预算增长率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983.17万元,占92.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5.61万元,占5.12%;卫生健康(类)支出31.31万元,占0.97%;住房保障(类)支出53.79万元,占1.6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588.8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9.43万元,主要是调入军转干部增加了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86.2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19.63万元,主要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调整了所属项目。

3.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06.6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51.10万元,主要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资金投入数额。

4.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2101.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482.89万元,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拨付金额较上年增长。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67.7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78万元,主要是社保基数增加,养老保险相应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为97.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减少29.24万元,主要是2023存在职业年金纪实部分金额,2024年正常缴纳年金费用,所需费用有所下降。

7.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31.3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4.36万元,主要是社保基数增加,医疗保险相应增加。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3.4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21万元,主要是公积金基数增加,费用相应增加。

9.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购房补贴(项)2024年预算数为0.37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39.5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16.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

公用经费123.2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救济费、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7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3.58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根据海南省外事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安排的2024年出国计划,赴香港或新加坡加强知识产权学习交流团组:人数为4。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辆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10批80人

(二)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4年无政府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收支总预算3233.88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收入预算3233.88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3233.88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2.89万元,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拨付金额较2023年增加1482.89万元,从整体上拉高了2024年预算增长率

八、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4年支出预算3233.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9.52万元,占25.96%;项目支出2394.36万元,占74.04%。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522.89万元,主要是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资助拨付金额较2023年增加1482.89万元,从整体上拉高了2024年预算增长率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4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3.29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4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12月31日,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本级有机要通信应急用车车辆1辆。单位无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4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1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3233.88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安排2101.5万元,主要用于对2023年国内外专利、PCT专利、地理标志商标、知识产权贯标资助,海南省专利奖、中国专利奖(优秀奖)以及知识产权教育试点、示范学校奖励专项支出,绩效目标是: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数量≥1件,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数量≥35家,有效发明专利增长率≥10%,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9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反映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附件1.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附件2.部门预算说明.wps

联系我们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 :省知识产权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4

琼ICP备19003262号  公安备案号:46010802000475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电脑版|手机版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承办 :省知识产权局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4

琼ICP备19003262号

公安备案号:46010802000475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