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海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经公开申报、项目审核、信用核查、会议审批等程序,现将《2023年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12月5日起至12月11日止。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分配的资金项目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要加盖单位公章,提出异议的个人要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地址、电话及电子邮箱,否则不予受理。
请《分配方案》中的申请人于公示期间及时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wssp.hainan.gov.cn/hqzc/),认真核对确认银行帐户信息。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核准后报省财政厅审批,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下一年度统一拨付。
联系人:赵淑君
电 话:0898-65883295
邮 箱:yfc_hnipa@hainan.gov.cn
通讯地址:海口市青年路8号海南省知识产权局运用服务处
附件:2023年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分配方案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