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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0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的通告 (2025年第11期)

来源: 发布日期:2025-06-13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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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715批次,检出10批次样品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三亚吉阳黎玉明蔬菜摊销售的胡萝卜,其中甲拌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三亚第三市场蒲丽娟蔬菜摊销售的黄瓜,其中噻虫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口龙华国贸标准化市场陈根淡水鱼摊位销售的泥鳅,其中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儋州那大盛轩副食店销售的干辣椒,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万宁长丰郑丽娟副食品摊销售的,标称万宁兴隆慧启驰农副食品加工坊生产的老豆腐,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万宁长丰杨树德小吃摊销售的,标称万宁兴隆慧启驰农副食品加工坊生产的嫩豆腐,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琼海嘉积李秀娇杂货摊销售的黄豆干,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儋州那大邓春林鲜面店销售的,标称儋州那大邓春林鲜面店生产的馄饨皮,其中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其他问题

(一)海口美兰区福祥鸡饭餐饮店(个体工商户)销售的,标称海南金椰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复用消毒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海口美兰艺群福源鸡饭店销售的,标称海南金椰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产的复用消毒餐饮具,其中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5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服务惠民生”活动正式开启!活动重点围绕超市、农贸市场、连锁销售企业、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等主体,聚焦公众日常消费量大的“米袋子”“菜篮子”等大宗消费食品,一年365、每天24小时向公众征集抽检意见按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程序进行抽样抽检,为公众提供个性化抽检需求服务。

欢迎消费者积极参与,随时“点”出自己最期盼抽检的食品种类和场所可通过手机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长期有效)参与问卷调查

(此二维码长期有效)


附件:1.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调味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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