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logo管理
首页

海南出台《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规范》 地方标准 规范全省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1-23 17:55 【字体: 小   中   大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批准发布了海南省地方标准《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规范》(DB 46/T 619—2023以下简称规范》。该标准由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海南省教育厅共同归口管理,并将于2024年131日起实施。

规范》适用于海南省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公办学校、幼儿园(以下统称学校)食堂实施委托经营管理省内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及其他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实施委托经营管理可参照此标准执行。

《规范》明确了实施委托经营管理的学校食堂坚持公益性、“零租赁”等基本原则,规定了学校食堂管理企业的基本和优先条件、人员和管理体系要求,提出了学校应采用面向社会公开方式引入食堂管理企业,规定了校企双方主要权利和义务、合同期限等要求,并列举了企业存在转包或分包行为、企业管理不当等学校可以终止合同的情形,为海南省学校食堂开展委托经营管理提供了技术指导和参考依据。

规范》的制定、实施,是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适应食品经营安全监管新需求的需要,进一步规范统一全省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过程强化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推动食堂管理企业主动提高管理质量和服务水平着力遏制因食堂管理不到位而引发的校园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在校师生“舌尖上的安全”海南自贸港建设发力。

下一步,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会同省教育厅等有关部门和单位,组织开展规范》的宣传培训,共同推进规范》贯彻执行。



海南省地方标准《学校食堂委托经营管理规范》.pdf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市县年报业务咨询电话|市县登记注册咨询电话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琼ICP备1900326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4

公安备案号:46010802000475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12315(省局消费咨询)

海南商事登记咨询电话:4007965656

登记注册办事窗口: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