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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琼市监规〔2019〕1号文的通知

索引号:sscjgj001/2023-00015 分  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0年12月07日 文 号:琼市监规〔2020〕12号 发布日期:2020年12月08日 时效性: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废止琼市监规〔2019〕1号文的通知

琼市监规〔2020〕12号

各市、县、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局各单位:

省局于2019年8月印发《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商事主体滚动年报规定〉的通知》(琼市监规〔2019〕1号),试点推行商事主体滚动年报模式。现试点工作即将结束,根据试点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我省实际,省局决定废止《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商事主体滚动年报规定〉的通知》(琼市监规〔2019〕1号),不再推行滚动年报模式,该被废止的文件于2021年1月1日起不再执行。从2020年度年报开始所有商事主体年报回归正常年报模式,年报时间为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琼市监规〔2019〕1号文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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