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民政厅,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国标委发〔2022〕28号,以下简称《示范通知》,见附件1)的有关要求,我局决定面向全省征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拟申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单位应为我省承担过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并通过试点终期评估的单位,同时还应符合《示范通知》规定的其他申报条件。
二、拟申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单位,应认真填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经项目承担单位、推荐单位(市县政府或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盖章后,于10月11日前将纸质版(一式两份)报送我局,电子版统一发到我局标准化处电子邮箱bzh65310955@163.com。
三、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各市县市场监管局应积极发动本行业、本地区承担过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的单位申报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我局将从各单位申报的项目中择优遴选2个项目,报送给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附件:1.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征集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通知
2.国家级服务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申请书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9月28日
(联系人:陈诗帆;联系电话:65326406)
(此件主动公开)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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