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及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续期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szscqj001/2025-00001 主题分类:综合政务 发文机关: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成文日期:2025年05月08日 文 号:琼知〔2025〕18号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08日 时效性: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开展2025年度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及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续期工作的通知
琼知〔2025〕18号
各市、县、自治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三亚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海南汉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了持续健全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体系,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便利化和可及性,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关于开展2025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工作的通知》等工作安排,我局将开展相关网点备案及续期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备案程序
(一)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
1.备案条件
申请备案的单位需为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等单位不参与服务网点备案,现我省符合条件的可申请备案单位为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海南汉普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2.备案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表(附件1)
2.相关工作制度。
3.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https://ggfw.cnipa.gov.cn/gl/)进行备案申请。
(二)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
1.备案主体
在海南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面向全省创新创业主体和社会公众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社会化信息服务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公共图书馆、行业组织以及相关市场化服务机构等,均可以申报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
2.备案条件
申报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的服务机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为独立法人单位,拥有专业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工作团队,配备5名及以上专职人员和若干兼职人员。团队人员应熟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最新政策,掌握知识产权基础业务知识,具备一定的知识产权检索分析能力。
(2)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制度健全,具备针对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一个或多个知识产权类别开展线上或线下服务的能力,能够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基础信息资源为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免费或低成本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有成功案例和一定的社会影响。
(3)具有适合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场地、网络环境、硬件设备、系统软件等基础设施,应当具有自建、购买或租用的知识产权数据库和信息检索分析工具等。
3.备案材料
(1)海南省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申报书(附件2);
(2)相关工作制度。
4.其他要求
申请省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点应面向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提供下列基础服务:
(1)知识产权咨询服务。通过电话、网络、窗口等渠道开展知识产权政策、知识产权业务、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等相关咨询服务。
(2)知识产权信息查询检索服务。充分利用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以及相关公共服务产品,提供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基础信息查询和检索服务。
(3)知识产权宣传培训服务。通过展览、讲座、论坛、公开课、出版物等形式,普及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传播公益性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成果,推广优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和典型案例,培养提升科研人员和在校学生知识产权素养和实务技能,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
二、续期程序
(一)申请续期单位
申请续期的单位为2022年度国家知识产权局备案的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我省符合条件的单位为三亚学院、海南软件职业技术学院。请符合申报条件的服务机构积极填写申报材料。各申报单位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核。
(二)提交材料
1.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备案续期表(附件3);
2.相关工作制度;
3.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共服务管理系统(https://ggfw.cnipa.gov.cn/gl/)进行续期申请。
三、其他要求
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5年6月2日,请各单位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电子版(含盖章申报材料电子扫描件)汇总后报送省知识产权局。纸质版材料可通过文件交换或邮寄(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8号省知识产权局运用服务处402办公室,65883295)等方式报送,电子版可通过电子邮件(yfc_hnipa@hainan.gov.cn)报送。
附件: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5年5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