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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部门预算

时间:2023-02-06 10:25 来源:

2023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七、部门(单位)收支总表

八、部门(单位)收入总表

九、部门(单位)支出总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工作规划和政策措施,起草有关法规规章草案,研究提出推进全省知识产权改革的意见和建议。

(二)负责全省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和优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导和监督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建立和完善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管理和服务体系。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拟订知识产权产业化政策。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信用担保机制,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建设和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四)负责全省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拟订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政策,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督。

(五)负责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全省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参与涉外知识产权谈判,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务。

(六)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七)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对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的业务指导,指导实施商标权、专利权确权和侵权判断标准,做好相关政策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2.与省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部门本级一家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710.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6.25万元,主要是因从2022年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不能再编为预留款,为编实编细预算,2022年未编制专项资金预算,而将该笔资金纳入2023预算导致整体预算增加。其中,收入总计1710.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1710.99万元;支出总计1710.99万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49.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4.0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6.9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0.58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710.9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6.25万元,主要是因从2022年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不能再编为预留款,为编实编细预算,2022年未编制专项资金预算,而将该笔资金纳入2023预算导致整体预算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49.38万元,占84.7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84.08万元,占10.76%;卫生健康(类)支出26.95万元,占1.58%;住房保障(类)支出50.58万元,占2.96%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569.38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96万元,主要是调入军转干部增加了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3年预算数为205.8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34.64万元,主要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调整了所属项目。

3.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55.50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15万元,主要是根据年度工作任务,调整了所属项目。

4.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18.6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18.61万元,主要是因从2022年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不能再编为预留款,为编实编细预算,2022年未编制专项资金预算,而将该笔资金纳入2023预算导致该部分预算整体增加。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56.94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1.57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养老保险相应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127.1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7.13万元,主要是职业年金自2022年开始纪实,增加职业年金支出。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26.95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2.85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医疗保险相应增加。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50.21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0.61万元,主要是人员增加,住房公积金相应增加。

9.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2023年预算数为0.37万元,与上年持平。

   三、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830.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08.5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邮电费、其他交通费用、奖励金;

公用经费122.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水费、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办公设备购置、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四、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一)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8.58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经费3.58万元,较上年预算下降2.72%。下降的主要原因包括:不折不扣落实政府过紧日子要求,从严从紧核定“三公”经费预算。根据海南省外事部门、国家知识产权局安排的2023年出国计划,赴香港或新加坡加强知识产权学习交流团组:人数为3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5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公务车保有量1辆,计划购置0公务接待费1.50万元,与上年预算持平。计划接待1080

(二)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23年无政府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收支总预算1710.99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收入预算1710.99万元,其中:经费拨款收入1710.99万元,占100%。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6.25万元,主要是因从2022年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不能再编为预留款,为编实编细预算,2022年未编制专项资金预算,而将该笔资金纳入2023预算导致整体预算增加。

   八、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2023年支出预算1710.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99万元,占48.57%;项目支出880万元,占51.43%。比上年预算数增加726.25万元,主要是因从2022年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不能再编为预留款,为编实编细预算,2022年未编制专项资金预算,而将该笔资金纳入2023年预算导致整体预算增加。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3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122.43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3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5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59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21231日,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本级有机要通信应急用车车辆1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0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及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说明

2023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15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1710.97万元。

其中,重点项目预算绩效情况:

1.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安排618.61万元,主要用于补助专利资助、国际商标注册资助、植物新品种科研补贴、地理标志奖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奖励、贯标企业奖励、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和风险补偿等。绩效目标是促进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增长率≥5%,全省专利授权量分别同比增长率≥10%,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数量≥4件,海南省知识产权专项资助项目数量≥700

2.综合运行事务项目,预算安排111.64万元,主要用于地理标志产品运用促进、普法宣传、专利奖评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考核复核评审、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银企对接会、专利代理人考试、调研以及系统外部人员培训等支出,绩效目标是知识产权执法人员数量≥100人次,专利授权授权增长率≥10%,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和公共服务业务培训班次数2次,知识产权执法人员班次1场次,地理标志产品增长数量8个,普法次数2次,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和公共服务业务培训班人数120人次

3.知识产权保护项目,预算安排55.5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保护专项经费支出,绩效目标是开展企业调研次数≥4次,座谈会次数2次,全社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和能力状况80分,社会对我省知识产权工作开展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四、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五、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工资福利支出: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退职(役)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独生子女奖励金、其他等。

十一、商品和服务支出: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培训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会议费、福利费、物业管理费、维修(护)费、其他等。

十二、项目支出:指各部门、各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五、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支出。

十六: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顶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十七、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反映知识产权保护、运用、公共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十八、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二十二、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三、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

2023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公开(1).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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