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logo管理
首页

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将被重罚!海南发布指导意见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4-04 17:16 【字体: 小   中   大

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将被重罚!

海南发布指导意见


经营者串通价格牟取暴利情节较重的最高可罚500万元。经营者哄抬物价,推动商品价格过快、过高上涨的,最高可罚300万元,情节严重的,将被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近日,为确保我省防疫用品和基本民生商品市场价格秩序稳定,在充分尊重市场价格资源配置作用的基础上,强化和规范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发展改革委联合下发《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认定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指导全省依法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全力保障我省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秩序稳定。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人民群众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粮油肉蛋菜奶等及其他民生商品;与抗击疫情关系密切的口罩、抗病毒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相关医疗器械等及其他防疫用品;生产涉疫民生商品、防疫用品所需的相关原辅材料;与涉疫民生商品、防疫用品价格密切相关的运输、储存、配送、销售等其他服务进行重点检查。对于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囤积居奇,导致商品供不应求而出现价格大幅度上涨的;借机超过合理进销差率大幅提高价格等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严格查处。

此外,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成立疫情防控市场监管应急处置专班,已通过官网发布了《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疫情防控期间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书》,对全省各经营者及相关单位提出10条提醒告诫,要求加强价格自律,依法诚信经营,进一步规范经营价格行为,主动承担社会责任,自觉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海口、三亚、文昌、琼海等市近日也先后发布了提醒告诫,约谈了市场开办者和主要批发商,要求规范疫情防控期间价格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秩序。并且向全省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局加大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价格监管、执法力度,快速反应,露头就打,严厉打击价格违法行为。4月1日至3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出动检查人员348人次,检查农贸市场(便民点)212家次,检查蔬菜、肉禽、蛋、水产品类等各类摊位2000多个,超市78家次,查办价格违法案件35宗,其中一般程序立案28宗,拟处罚款67700元。

    近期蔬菜价格快速上涨的主要原因。一是受疫情影响全国蔬菜价格普遍上涨,海口批发价与广州江楠市场批发价基本执平。二是油费上涨,运输成本增加。随着疫情加重,司机要求加价以承担核酸检测、隔离等费用。三是疫情突发引起市民心理恐慌,抢购囤菜,造成供不应求,价格快速上涨。四是受下雨天气影响,本地蔬菜上市周期延长及耗损增大。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将密切关注舆情,加强线索摸排,对哄抬价格、虚假宣传、假冒伪劣等违法行为,露头就打,从严从快处置,对乘疫情之机,采取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的顶格处罚,绝不姑息。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市县年报业务咨询电话|市县登记注册咨询电话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琼ICP备1900326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4

公安备案号:46010802000475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12315(省局消费咨询)

海南商事登记咨询电话:4007965656

登记注册办事窗口: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