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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品安全消费提示(2014年第13号)

来源: 发布日期:2014-09-19 09:59 【字体: 小   中   大

近日,2014年第15号强台风“海鸥”重创我省,海口、文昌部分市县遭受严重内涝,为防止出现因食用变质、受污染的食物导致食物中毒,省食安办在此提醒广大市民,台风过后,要严把“病从口入”关,做到“六要”、“六不要”,确保饮食安全。

一、六要

1、要注意个人卫生,做到饭前便后洗手。

2、所有直接入口的食品要尽量加热后食用。

3、肉、鱼、禽等肉类食物,要煮熟煮透后才可食用。

4、要做好碗筷、餐具的消毒。

5、生熟食品要分开。

6、蔬菜瓜果清洗时要用清水浸泡半个小时以上,瓜果要削皮后再食用。

二、六不要

1、不要食用因停电解冻过久而腐败的食物。

2、不要食用被污水污染的面粉、挂面、饼干、面包等。

3、不要食用受洪水浸泡污染的禽畜肉。

4、不要食用霉烂变质的粮食。

5、不要食用被污水浸泡过的罐头。

6、不要食用腐败变质的肉、鱼、禽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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