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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推荐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参评项目的通知

时间:2024-01-03 10:00 来源:

各市、县、自治县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重点园区,各有关高校、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国知发运函字〔2023〕225号)要求,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评奖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专利,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参加中国专利奖评选:

(一)在2022年12月31日前(含12月31日,以授权公告日为准)被授予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权(含已解密国防专利,不含保密专利);

(二)专利权有效,在申报截止日前无法律纠纷,不存在未缴年费或滞纳金等情况;

(三)全体专利权人均同意参评;

(四)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

(五)一项专利作为一个项目参评;

(六)相同专利权人参评项目不超过2项;集团公司及其子公司参评项目总数不超过10项。

(七)申报单位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企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或者具有本省户籍、工作居住证的专利权人,且是参评专利的第一专利权人。

(八)根据《海南省专利奖评奖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获得海南省专利金奖的获奖项目且符合中国专利奖申报条件的,优先推荐参评中国专利奖。

二、参评方式及推荐项目数量

中国专利奖采用项目推荐方式。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本省行政区域内中国专利奖项目推荐工作。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评选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通知》推荐项目分配表,本届中国专利奖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上限为7项(其中发明、实用新型专利推荐项目数量上限5项,外观设计专利推荐项目数量上限2项)。同专业领域的两名中国科学院院士或中国工程院院士(以下简称院士)可联名推荐1项本专业领域的发明专利,每位院士仅限推荐一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下简称示范企业)每两年可自荐1个项目参评。

院士推荐项目和示范企业自荐项目,须经省知识产权局对参评条件及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公示后,统一推荐,不占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名额。

三、材料报送方式及要求

采取网上提交方式报送。申报单位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wssp.hainan.gov.cn/hqzc/),选择“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申报”,根据推荐方式(海南省推荐项目、院士推荐项目、示范企业自荐项目)进入申报界面,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附件材料。申报材料主要包括:

1.中国专利奖申报书(word2007文档)。以“专利号+申报书”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申报书”。

2.项目资料PDF文档图片、照片、获奖证书、项目应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其中,填写专利许可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证明;填写专利质押融资情况的,应当提交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对于主要依靠参评专利取得市场竞争优势的,应当提交参评专利涉及的产品在国家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试点平台上的备案证明;填写经济效益数据的,可以提交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参评专利经济效益专项审计报告等证明材料;所有附件应嵌入一个PDF文档,不超过20M。以“专利号+附件”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附件”。

3.专利授权公告文本②(即授权公告时的扉页、权利要求书、说明书及其附图,或外观设计图PDF文档)以“专利号+授权公告文本”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授权公告文本”。

4.《专利权人和参评单位声明》(附件1PDF文档),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专利号+声明”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声明”。

院士推荐的项目,还需提交院士推荐意见书(附件2),需院士签名(提交PDF文档,并将纸质原件提交省知识产权),附院士证书复印件。以“专利号+院士推荐函”为文件名,例如“ZL20121002****.*+院士推荐函”。

示范企业自荐的项目,提交自荐函(附件3,PDF文档),并加盖单位公章。

四、材料报送时间

网上申报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11日,凡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的项目均不予受理

五、推荐程序

(一)材料初审。省知识产权局对参评资料进行初审。初审主要包括:申报项目是否具备参评资格;项目材料是否完整、真实、准确、不存在涉密内容等。

(二)专家评审。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初审合格的报送项目进行评审,按照省知识产权局推荐指标择优推荐。

院士推荐项目和示范企业自荐项目不需要参加评审。

(三)会议审议。省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家评审结果制定拟推荐项目名单,提交局会议审议。

(四)网上公示。拟推荐项目(含院士推荐和示范企业自荐项目)在省知识产权局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五)报送。经公示无异议的项目,由省知识产权局统一报送到国家知识产权局。

六、有关要求

(一)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宣传动员、认真组织推荐,各市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将此通知转发本辖区企事业单位。

(二)鼓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各类申报主体积极申报中国专利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银奖、优秀奖的专利权人,按照相关政府规定,分别给予60万元、40万元和30万元奖励。

(三)为了做好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省知识产权局临时建立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工作微信群,用于发布工作通知、组织专家评审及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请各申报单位网上提交相关资料后及时扫码入群(附件4),并将微信名称修改为“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

(四)《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中国专利奖申报书(2023年修订版)》等请到国家知识产权局门户网站“中国专利奖”专栏或海易兑系统下载。申报书为word2007文档格式,下载后不能更改格式。

特此通知。

附件:1.专利权人和参评单位声明        

      2.院士推荐意见书        

      3.示范企业自荐函        

      4.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工作微信群二维码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1月3日

(联系人:赵淑君;联系电话:65883295)

(此件主动公开)

①平台网址:https://www.zlcp.org.cn/

②下载地址为:http://pss-system.cnipa.gov.cn/sipopublicsearch/portal/uiIndex.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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