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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关于申报2022年第二批海南省 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的通知

时间:2022-07-07 16:51 来源:



各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险机构,各有关单位:

根据《海南省促进知识产权发展的若干规定(修订)》和《海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为做好2022年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第二批)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

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海南省区域内注册或经营的各商业银行、本省区域性商业银行、信用社、投资基金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2.申请人为企业提供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以及借贷手续完备且款项已实际到位;

3.申请补助的融资项目为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同一项目不含其他担保方式)

4.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放贷日为2021年度内;

5.同一项目、同一事项未从其他途径获得过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支持;

6.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二)补助标准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包括存量补助和增量补助两部分。存量补助按照2021年末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余额的0.2%填报;增量补助按照2021年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发生额(同一知识产权续签质押融资合同除外)的1%填报。

每家金融机构补助上限为300万元,当年未出现增量的不给予增量和存量补助(具体详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及填报要求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请表

填报要求:①在线填写后下载打印,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②以“附件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申请表”为文件命名。

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情况表

填报要求:①系统下载,填写盖章后扫描上传;②以“附件2: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项目情况表”为文件命名。

3.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填报要求:①系统下载,盖章后扫描上传;②以“附件3:真实性承诺书”为文件命名。

4.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文件复印件

填报要求: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②以“附件4: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文件”为文件命名。

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复印件

填报要求: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②以“附件5: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为文件命名。

6.有关金融机构划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填报要求:①加盖单位财务章后扫描上传;②以“附件6:划款凭证”为文件命名。

7.经金融机构确认的还本付息凭证复印件

填报要求: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②以“附件7:还本付息凭证”为文件命名。

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人为海南省区域内注册或经营的各商业银行、本省区域性商业银行、信用社、投资基金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或是海南省区域内注册或经营的信用担保机构、保险机构;

2.申请人为企业提供了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或担保、保险服务,知识产权质押登记以及借贷手续完备且款项已实际到位;

3.申请风险补偿的融资项目为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同一项目不含其他担保方式);

4.专利权质押融资放贷日为2018年2月8日之后,违约风险发生日为2021年度内;商标权质押的放贷日为2019年10月18日之后,违约风险发生在2021年度内;

5.贷款企业出现了《海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细则》中第十六条的情形,且经金融机构认定并出具违约通知书;

6.申请风险补偿的融资项目未出现海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实施细则》中第十八条所列情形;

7.同一项目、同一事项未从其他途径获得过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和市(县)级财政支持;

8.申请人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二)补偿标准

100万元以内的债务,按债务违约金额的15%给予补偿,超过100万元的债务,按债务违约金额的10%给予补偿。每家机构每年风险补偿金额不得超过500万元(具体详见附件2

(三)申报材料及填报要求

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申请表

填报要求:①在线填写后下载打印,在封面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②以“附件1: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申请表”为文件命名。

2.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填报要求:①系统下载,盖章后扫描上传;②以“附件2:真实性承诺书”为文件命名。

3.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文件复印件

填报要求: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②以“附件3:知识产权质押登记文件”为文件命名。

4.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报告复印件

填报要求: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②以“附件4:知识产权质押评估报告”为文件命名。

5.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或保险合同复印件

填报要求: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②以“附件5:知识产权质押担保(或保险)合同”为文件命名。

6.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复印件

填报要求: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②以“附件6: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合同”为文件命名。

7.金融机构出具的违约通知书复印件

填报要求:①原件彩色扫描上传;②以“附件7:违约通知书”为文件命名。

8.有关金融机构划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财务章)

填报要求:①加盖单位财务章后扫描上传;②以“附件8:划款凭证”为文件命名。

四、申报程序

2022年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实行网上在线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网上受理。申报单位登录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https://wssp.hainan.gov.cn/hqzc/),进入“海南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申报界面,选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补助”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项目,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材料至平台(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1)。

(二)项目审核。省知识产权局按照有关规定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补助(或补偿)条件,以及申报主体是否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联合惩戒名单进行审查。

(三)会议审议。省知识产权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提交局会议审议。

(四)项目公示。资金分配方案在海易兑平台、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

(五)资金拨付。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核准后报省财政厅审批,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下一年度统一拨付。

五、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728日,届时申报平台将自动关闭。

六、相关要求

(一)申报单位需认真阅读本通知和《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V1.0操作手册 》(附件1),按照要求在线填写和上传申报材料,不符合申报条件或填报要求的不予受理

(二)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财政资金的,一经发现,全额追回已补助(或补偿)的资金,三年内不得申报补助或补偿项目;将失信信息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联合惩戒。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申报项目审核过程中,审核意见会及时反馈到申报平台,请申报单位及时登录申报平台了解或补充提交相关材料,超过规定时限仍未补充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申报单位请认真核对填写的开户银行名称及账号,如提供账号有误导致资金无法到账的责任自负。

(五)关于资金拨付。根据相关规定,从今年起后补助专项资金当年审批后,纳入专项资金项目库,下一年度统一拨付。

七、联系方式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青年路8号海南省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处四楼403办公室。

知识产权运用服务处祝 斌0898-65880901

系统使用咨询热线:0898-60827008


    附件1:海南省惠企政策兑现服务系统 V1.0操作手册


    附件2:海南省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管理办法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2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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