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对海南创新发展的智库资源优势,打造高水平、高素质的专家队伍,根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琼市知规〔2024〕8 号)相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全国征集各领域知识产权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征集),并对已入库专家进行资格复核(以下简称专家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工作
(一)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本次集中征集后,专家库常年受理申请,定期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集中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
(三)征集方式
征集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系统”)提交入库申请,不接受纸质申请。
(四)征集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认真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证书扫描件;
④学位证书扫描件(无学位可不提供);
⑤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水平证书扫描件;
⑥获奖证书扫描件;
⑦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扫描件。
2.网上提交申请。申请人登录海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s://amr.hainan.gov.cn/szscqj/zhfwpt),进入“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系统”,通过“海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后,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3.资格审核。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提出拟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
4.公告入库。拟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予以公告入库。同时,为入库专家发放电子聘书。
二、专家复核工作
(一)复核时间
本次专家复核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二)复核范围
2020年第一批入库的195名专家(名单详见附件1)。
(三)复核方式
专家登录“专家库管理系统”,通过“海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后,根据系统提示逐一核对、更新所有相关信息,并提交省知识产权局审核。
(四)复核内容
1.完善专家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单位、身体状况、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职称或执业水平、联系电话、擅长领域或专业技术方向,以及从事的知识产权主要研究项目情况、发表学术论著及论文情况、获得的奖励和荣誉情况等。
2.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包括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水平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五)复核流程
1.准备复核材料。专家复核前,需认真准备以下材料:
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证书扫描件;
④学位证书扫描件(无学位可不提供);
⑤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水平证书扫描件;
⑥获奖证书扫描件;
⑦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扫描件。
2.登录系统关联专家账号信息
由于2020年第一批入库的专家是纸质申报,系统虽然已导入专家基本信息,但无法关联专家账号。因此,专家复核前,需登录“专家库管理系统”关联专家账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关联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待系统管理员发起复核指令后,才可以进行复核。
3.网上提交复核申请
专家账号关联成功后,系统管理员从后台发起复核指令。专家收到复核的短信提示后,再次登录“专家库管理系统”,进入编辑信息界面更新信息,完成信息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提交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
4.资格复核。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专家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提出拟通过复核专家名单。
5.网上公示。拟通过复核专家名单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予以公告。同时,为专家发放电子聘书。
三、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库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知识产权类专家、技术类专家和财经类专家三种类型。入库专家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领军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或入选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的技术调查官,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省知识产权局职能部门核准后,可直接入库。
(一)基本条件
1.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
3.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4.无专业学术水平受到质疑、学术理论研究或执业诚信受到投诉、道德品质低下、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类专家
具有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且从事专利商标代理、专利检索分析、专利导航等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或熟悉知识产权法、民商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知识产权仲裁、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等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
2.技术类专家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在电学、机械、通信、医药生物、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程等技术领域开展教学、研究、专利审查等工作;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在上述技术领域工作累计满6年以上。
3.财经类专家
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或水平证书,从事财务工作累计满6年以上。
四、有关要求
(一)专家信息是专家征集(复核)的主要依据,请申请人(复核人)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填写的“擅长领域或专业技术方向”必须与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保持一致,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二)复核专家请于10月18日前,登录“专家库管理系统”关联账号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以便系统管理员在后台发起复核操作。并于11月22日前,再次登录系统完成信息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提交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复核。
(三)所有在库专家均要积极配合做好资格复核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的专家,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对不符合专家资格条件的,申报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的,存在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取消其专家资格,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五、联系方式及技术咨询电话
1.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咨询电话:0898-65880901或13389880885
2.专家库管理系统
操作使用问题咨询电话:0898-65202317
3.海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账号号注册问题咨询电话:0898-60827008
3.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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