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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专家库专家征集及在库专家资格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4-09-27 11:30 来源:

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各位专家: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专家对海南创新发展的智库资源优势,打造高水平、高素质的专家队伍,根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琼市知规〔2024〕8 号)相关规定,我局决定面向全国征集各领域知识产权专家(以下简称专家征集),并对已入库专家进行资格复核(以下简称专家复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家征集工作

(一)征集时间

本次专家集中征集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本次集中征集后,专家库常年受理申请,定期对专家的入库申请进行集中审核,将符合条件的专家纳入专家库。

(二)征集范围

面向全国公开征集。

    (三)征集方式

征集工作全流程网上办理,无需报送纸质材料。申请人通过“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专家库管理系统”)提交入库申请,不接受纸质申请。

(四)征集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认真准备以下申请材料:

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证书扫描件;

④学位证书扫描件(无学位可不提供);

⑤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水平证书扫描件;

⑥获奖证书扫描件;

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扫描件

2.网上提交申请。请人登录海南省知识产权综合服务平台(https://amr.hainan.gov.cn/szscqj/zhfwpt),进入“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系统”,通过“海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后,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后提交审核(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

3.资格审核。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审核申请人提交的相关材料,提出拟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

4.公告入库。拟入库专家候选人名单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予以公告入库。同时,为入库专家发放电子聘书。

二、专家复核工作

(一)复核时间

本次专家复核工作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

(二)复核范围

2020年第一批入库的195名专家(名单详见附件1)。

(三)复核方式

专家登录“专家库管理系统”,通过“海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认证后,根据系统提示逐一核对、更新所有相关信息,并提交省知识产权局审核。

(四)复核内容

1.完善专家基本信息。包括工作单位、身体状况、最高学历、最高学位、职称或执业水平、联系电话、擅长领域或专业技术方向,以及从事的知识产权主要研究项目情况、发表学术论著及论文情况、获得的奖励和荣誉情况等。

2.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包括近期彩色免冠照片、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水平证书,以及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相关材料。

(五)复核流程

1.准备复核材料。专家复核前,需认真准备以下材料:

①近期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

②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③学历证书扫描件;

④学位证书扫描件(无学位可不提供);

⑤专业技术职称或任职资格水平证书扫描件;

⑥获奖证书扫描件;

其他可以证明本人资质及专业技术能力的材料扫描件

2.登录系统关联专家账号信息

由于2020年第一批入库的专家是纸质申报,系统虽然已导入专家基本信息,但无法关联专家账号。因此,专家复核前,需登录“专家库管理系统”关联专家账号(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关联成功后,即可退出系统,待系统管理员发起复核指令后,才可以进行复核。

3.网上提交复核申请

专家账号关联成功后,系统管理员从后台发起复核指令。专家收到复核的短信提示后,再次登录“专家库管理系统”,进入编辑信息界面更新信息,完成信息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提交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审核。

4.资格复核。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规定的条件以及其他有关规定,对专家提交的相关材料进行复核,提出拟通过复核专家名单。

5.网上公示。拟通过复核专家名单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专家在省知识产权局网站予以公告。同时,为专家发放电子聘书。

三、专家入库条件

专家库专家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知识产权类专家、技术类专家和财经类专家三种类型。入库专家应同时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领军人才及高层次人才,或入选全国法院技术调查人才库的技术调查官,个人申请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省知识产权局职能部门核准后,可直接入库。

(一)基本条件

1.工作责任心强,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地提出意见和建议;

2.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熟悉国内外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律法规和其他规定;

3.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身体健康,愿意承担且能够胜任专家工作;

4.无专业学术水平受到质疑、学术理论研究或执业诚信受到投诉、道德品质低下、行为违纪违法等不良记录;

5.承担相关保密义务,自觉遵守评审纪律,服从管理,接受监督。

(二)专业条件

1.知识产权类专家

具有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师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含中级),且从事专利商标代理、专利检索分析、专利导航等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或熟悉知识产权法、民商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且从事知识产权诉讼、知识产权行政裁决、知识产权仲裁、知识产权教学和研究等工作累计满3年以上。

2.技术类专家

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在电学、机械、通信、医药生物、化学、光电技术、材料工程等技术领域开展教学、研究、专利审查等工作;或取得专业技术中级资格或水平证书,在上述技术领域工作累计满6年以上。

3.财经类专家

具有会计、审计、经济专业副高级以上职称(含副高级);或取得注册会计师、税务师资格或水平证书,从事财务工作累计满6年以上。

四、有关要求

(一)专家信息是专家征集(复核)的主要依据,请申请人(复核人)务必真实、准确、规范、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填写的“擅长领域或专业技术方向”必须与获得的专业技术职称保持一致,信息填报不符合要求的,审核将不予通过。

(二)复核专家请于10月18日前,登录“专家库管理系统”关联账号信息(具体操作方法详见附件2),以便系统管理员在后台发起复核操作。并于11月22日前,再次登录系统完成信息的修改、补充和完善,并提交省知识产权局进行复核。

(三)所有在库专家均要积极配合做好资格复核工作,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复核的专家,视为自动放弃复核机会。对不符合专家资格条件的,申报信息或材料弄虚作假的,存在违法违规及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取消其专家资格,与其解除聘用关系。

五、联系方式及技术咨询电话

1.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咨询电话:0898-65880901或13389880885

2.专家库管理系统

操作使用问题咨询电话:0898-65202317

3.海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

 账号号注册问题咨询电话:0898-60827008


附件:1.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复核名单.pdf

     2.用户操作手册.pdf

    3.海南省知识产权局关于印发《海南省知识产权局专家库管理办法》的通知.pdf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2024年9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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