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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说明

时间:2019-02-13 16:03 来源:


目录

第一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19年预算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四、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六、部门收支总表

七、部门收入总表

八、部门支出总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信息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省知识产权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和国家有关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政策措施。

(二)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省知识产权工作政策规定、规章制度和发展战略,研究推进知识产权改革,研究提出中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三)负责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建设和优化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指导和监督全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四)建立和完善全省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服务体系。培育高价值知识产权,拟订知识产权产业化政策。创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和信用担保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市场建设,探索建立以知识产权证券化为重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和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五)负责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拟订鼓励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扶持政策,负责引进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加强对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监督和管理。

(六)负责知识产权对外合作与交流,拟订知识产权涉外工作的政策,参与涉外知识产权谈判,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务。

(七)完成省委、省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八)有关职责分工。

1.与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分工。省知识产权局负责指导和监督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执法工作,开展执法监督,做好政策标准衔接和信息通报等工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地理标志执法工作。

2.与省版权局的职责分工。有关著作权管理工作,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版权管理职能的规定分工执行。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只有部门本级1家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部门预算表


(此部分内容即为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因我局为省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单位(2018年10月30日挂牌),自2019年开始才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无法按要求提供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数据。

一、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83.92万元。其中,收入总计2583.92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本年收入2583.92万元。

二、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规模变化情况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83.92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454.06万元,占94.9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9.84 万元,占3.10%;卫生健康支出35.77万元,占1.38%;住房保障支出14.25万元,占0.55%。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19年预算数为363.86万元;

2. 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预留)(项)2019年预算数为2000万元;

3. 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90.20万元;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19年预算数为79.84万元;

5.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19年预算数为33.93万元;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2019年预算数为1.84万元;

7.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19年预算数为14.25万元。

三、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493.7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8.2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225.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印刷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四、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

因我局为省机构改革后新组建的单位(2018年10月30日挂牌),无2018年预算收入数据进行对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2019年未安排出国计划,拟安排出国(境)组0次,出国(境)0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
    公务接待费1.5万元。

五、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无政府性基金预算

六、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原则,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收支总预算2583.92万元。

七、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收入预算2583.92万元。

八、关于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2019年支出预算2583.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93.72万元,占19.11%;项目支出2090.20万元,占80.89%。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本级的机关运行经费预算225.47万元。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政府无采购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海南省知识产权局本级及下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1个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2090.2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指用于反映税收收入、专项收入、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政府住房基金收入、捐赠收入等财政收入。

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预留):指用于专利资助、国际商标注册资助、植物新品种资助、地理标志资助、动漫、网络游戏产品资助、中国专利奖奖励、海南省专利奖奖励、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支持、发明专利转化奖励等等。

三、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指用于课题调研费、中国专利奖项目申报征集及评审费用、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优势企业考核评审、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园区验收评审费用、海南省专利奖评审相关费用、 “专利倍增”系列培训暨专利质押融资服务宣讲活动经费、中国专利周海南省活动周经费预算、专利行政执法、知识产权宣传月活动、知识产权与创新创业论坛、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培训班。

四、政府性基金收入:指是用于反映政府为支持某项事业发展或特定基础设施建设,依法依规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征收的以及出让土地、发行彩票等方式取得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五、其他财政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政府为履行职责,依法依规收取、提取和安排使用的未纳入预算管理的除教育收费以外的各种财政性资金。

六、收回存量资金收入:指用于反映各级财政部门收回的上缴国库但不列入预算的存量资金,包括收回单位实有账户存量资金、收回国库集中支付结余资金、收回转移支付存量资金和收回财政专户存量资金。

七、事业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八、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九、其他收入:指用于反映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和往来收入以外的收入。

十、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用于反映事业单位在预计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教育收费收入”、“其他财政性资金收入”、“收回存量资金收入”、“单位自有资金收入”收入不足安排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入和支出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十一、上年结转结余收入:指用于反映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等。

十二、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三、一般公共服务(类)××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指用于××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项目支出。

十五、基本支出:指行政事业单位用于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六、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七、“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19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2019年海南省知识产权局部门预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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