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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推行电梯“保险 服务”综合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索引号:sscjgj001/2020-00038 分  类: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发文机关: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成文日期:2020年11月05日 文 号:琼市监规〔2020〕10号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10日 时效性:

关于推行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琼市监规〔2020〕10号


各市、县、自治县、洋浦经济开发区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三亚银保监分局、各监管组,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8〕8号)和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海南省加强电梯质量安全工作的实施方案》(琼质强省〔2019〕3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共同推动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工作,引入保险机构参与电梯安全风险管理,发挥保险对电梯安全的保障作用,促进电梯使用管理和维保水平提升,预防和减少电梯安全事故,防范和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强化电梯安全风险防控,着力解决物业管理活动中群众操心的、烦心的、揪心的难点,积极推进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工作,充分发挥保险事前预防、事中控制和事后补偿功能,促进电梯相关单位落实安全责任,提升全省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二、基本原则

以“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运营、逐步推进”为原则,稳妥推进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工作。加强政府引导,做好电梯“保险+服务”模式设计,建立完善电梯保险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指导保险机构设计公平合理的保险条款,规范电梯保险的承保、服务、理赔流程,引导产权单位、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等电梯相关方投保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工作由具备资质、信誉好、实力强、服务优的保险机构或保险经纪机构进行市场化运作,实现电梯保险各相关方互利共赢。保险机构(含保险经纪机构)负责提供电梯安全专业化服务,开展电梯安全宣传,监督电梯维保单位排查电梯安全隐患,提升电梯维保单位工作质量。

三、工作目标

2020年,推动启动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工作;2021年,争取实现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取得明显成效,电梯维保质量获得较大提升;2022年,总结工作经验,持续推进。

四、保险事项

(一)投保范围。

经电梯检验检测机构检验合格的在用电梯和新安装电梯(具体范围按照国家规定的特种设备目录及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确定)。

(二)投保主体。

产权单位、开发建设单位、物业管理企业等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的投保主体。

(三)承保机构。

保险公司承保或成立共保体承保,保险经纪公司可以参与。

(四)保险保障范围和服务内容。

1.保险责任:电梯发生事故或故障,造成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含第三者)的,保险公司应给予赔偿;电梯发生事故或故障,造成乘客长时间被困电梯内、以及由于被困电梯内造成或诱发疾病及其他重大事故的,赔偿责任应予以明确。

2.保险服务内容:承保机构自主建立电梯基础信息库及维保质量服务系统平台,组建专业队伍对投保电梯的维保质量开展线上线下管理服务,开展电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推动维保质量提升。

3.根据客户需求,承保机构可以提供电梯部件维修更换险和电梯改造更新险。

(五)各方责任。

1.电梯使用单位是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加强对电梯维保质量的监督。选择维保质量优良的维保单位负责电梯维保工作,并确定合理的维保费用。鼓励电梯使用单位积极参与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活动,强化电梯安全风险防控,提升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2.承保机构。对承保电梯的维保质量提供管理服务,开展电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确保电梯安全运行。做好理赔服务,对属于保险赔偿责任的及时进行赔付。

3.电梯维保单位。按规定做好电梯维保工作,接受承保机构对电梯维保质量进行的管理服务,针对电梯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保障电梯维保质量。

五、运作模式

(一)承保机构研发设计保险产品,经海南银保监局备案后销售。

(二)承保机构自主建立电梯维保质量服务系统平台,组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开展电梯维保质量线上线下管理服务。

(三)承保机构与电梯使用单位签定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合同,明确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的具体内容和要求。同时,承保机构与电梯使用单位、维保单位签定三方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维保管理服务合同,明确电梯维保质量要求、三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内容。

(四)承保机构在承保的电梯轿厢内粘贴电梯保险标识和维保信息公示二维码。电梯保险标识内容应包括:保险公司名称、保险产品名称、保险有效期、保险服务电话、物业管理单位和电话、维保单位和应急电话等。

(五)电梯维保单位的维保人员在现场维保时,向电梯维保质量服务系统平台报送维保信息。承保机构对承保电梯的维保工作进行线上检查和线下现场抽查。

(六)承保机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电梯检测机构对承保电梯的安全风险和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七)承保机构应将承保电梯信息按要求及时提供给相关部门。

六、责任分工

(一)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依法履行电梯安全监管职责,牵头协调推进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工作,定期汇总“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工作情况,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电梯安全问题。

(二)住建部门。负责引导产权单位、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电梯使用单位投保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的相关工作,参与协调推进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

(三)银保监部门。负责推动保险公司和保险经纪机构积极参与推进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工作,指导承保机构设计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条款,并做好产品备案管理,监督管理承保机构的履约和服务等行为,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保险相关问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大力推进。电梯是百姓生活必不可少的设备设施,电梯安全关乎社会民生,一旦发生事故,不仅给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带来损害,而且极易引发矛盾纠纷,影响社会稳定。推进电梯保险,创新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新模式应用,通过保险服务电梯安全、强化电梯管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既是海南建设自由贸易港加强风险防控的需要,也是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需要。各级市场监管、住建、银保监等部门要按各自职能,大力推进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

(二)落实责任,确保成效。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牵头本地区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推进工作,争取市县政府支持,出台推进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工作的保障措施,制定工作方案,协调解决推进问题,不断提高本地区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覆盖面。市县住建部门积极引导、推动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工作,引导产权单位、开发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电梯使用单位积极参与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市县银保监部门加强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推进工作的监督指导,协助研究解决推进问题。

(三)加强宣传,积极发动。市场监管、住建、银保监等部门,以及行业协会、保险机构、电梯检验检测机构、电梯维保单位,要广泛开展电梯保险工作宣传活动,利用各种方式加强宣传,提高公众对电梯风险和保险的认知水平,营造推行电梯“保险+服务”综合保险的良好社会氛围。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

2020年11月5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中国银保监会海南监管局关于推行电梯“保险 服务”综合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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