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部logo管理
首页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向全省消费者发出倡议:科学防护理性消费 齐心协力共渡难关

来源: 发布日期:2020-01-31 16:33 【字体: 小   中   大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与各项措施要求,万众一心,众志成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攻阻击战,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向全省广大消费者发出倡议:科学防护,理性消费,齐心协力,共渡难关,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和配合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具体倡议如下:

一、高度重视,众志成城。广大消费者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坚决拥护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为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所采取的各项必要措施。要主动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疫情摸排,落实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措施。要积极主动向卫生健康部门和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反映疑似病源,配合做好身边疫情防控工作。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感冒症状时,要第一时间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为医疗机构科学及时诊断治疗和社会有关方面科学防控疫情提供有效信息,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二、理性消费,拒绝“野味”。树立文明健康的饮食消费观念,疫情防控期间应减少外出就餐,避免参加“公期”等公众聚集性活动。选购畜禽肉制品,应选择有资质、有保障的食品经营单位,不购买或自行宰杀活禽,不购买来源不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充分认识食用野生动物的健康风险,拒绝 “野味”。要从自身实际需求出发,从正规的销售渠道购买商品,不跟风抢购,不盲目囤积。尤其是口罩、消毒杀菌用品等现阶段防控疫情所需重要物资,大量购买既造成浪费,也会对市场造成冲击,降低资源调配效率。要相信科学,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不随意传播、扩散非官方发布的与疫情有关的不实信息。

三、依法维权,形成合力。广大消费者要加强对商品和服务的社会监督,如发现经营者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牟取暴利等扰乱市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售卖运输活禽和野生动物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的,或发布含有“出售、购买、转让野生动物及制品”、含有“预防、治疗、治愈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等内容违法广告的,要积极向有关职能部门或12345热线举报,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发现有经营者不执行国家及有关部门应对疫情“退订”政策,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的,要积极向12345热线或消费者委员会投诉。要注意留存相关证据或购物凭证,便于产生纠纷时,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

四、做好防护,科学预防。广大消费者要自觉增强自我防护意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疫情防控期间,除工作需要,要尽量减少外出,尽量少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少出入商场、超市等人员密集场所。出门要自觉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尽量保持距离,控制疾病传播。要养成及时消毒、杀菌的良好卫生习惯。在购买口罩等防护用品时,尽量选择有资质、进货渠道规范的药店等正规商家进行购买。消费者佩戴口罩要及时更换,不要重复使用一次性口罩,当口罩受潮或被分泌物污染时,应及时丢弃,更换新的清洁且干燥的口罩。

我们坚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全省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们万众一心、众志成城、群防群控,一定能够打赢这场疫情阻击战!


海南省消费者委员会

2020131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电脑版|手机版

网站地图|联系我们

市县年报业务咨询电话|市县登记注册咨询电话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琼ICP备1900326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4

公安备案号:46010802000475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12315(省局消费咨询)

海南商事登记咨询电话:4007965656

登记注册办事窗口: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