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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第7号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来源: 发布日期:2018-12-29 09:50 【字体: 小   中   大

2019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来琼旅游人数及本省公众聚餐、购买节令食品将明显增多,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风险随之增大。省食安办提示广大消费者要加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健康、平安地欢度佳节。

一、在外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的餐饮单位,尤其是预订年夜饭和集体聚餐,要选择分类管理级别高(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等级评定公示栏中标示“笑脸”)的餐饮单位用餐。

二、不食用野蘑菇及病死畜禽肉;慎食生食肉制品;不在海边捕捞、捡拾并食用不认识的鱼、贝类,防止误食河豚鱼、织纹螺等有毒水产品。

三、东北油豆角即将上市,要煮熟煮透后再食用。具体方法为:一洗二浸三烫四烹调,洗净的豆角浸在开水中,至水再次沸腾后,煮一段时间,待豆角豆棍由支挺变为蔫弱,颜色由鲜绿变为暗绿,口感没有豆腥味,再进行炒、煎、炸、炖等,最好采用炖等加热时间长的加工方式,切忌急火短时嫩炒。油豆角两头及两旁的丝毒素含量较高,要予以摘除。

四、假日期间家庭烹饪食物较多,对剩饭剩菜要冷藏储存,对冷藏及室温条件存放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的食物在食用前要彻底翻热。

五、选择正规的超市或农贸市场采购食品,选购预包装食品及散装食品应注意是否标明生产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保存条件等内容;不要购买标签不规范或无标签、超过保质期的食品;不购买包装破损或有霉渍、污迹的食品;对因临近保质期而进行促销的食品,应根据自身需求,确保在保质期内食用完毕,避免食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购买食品要索取消费凭证。

六、农村集体聚餐,要确保卫生安全。宴席主办人要选择食品安全意识强的厨师承办宴席,宴席举办地应离旱厕、垃圾场等污染源至少25米。承办农村宴席的厨师要掌握一定食品安全知识,规范操作,包括:不采购腐败变质和感官异常的食材;加工、贮存食物要有防止生熟交叉污染的措施,生、熟食使用的刀具和砧板分开使用,生、熟食物分开存放;隔餐的熟食必须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具;身体不适时(感冒、腹泻、手部受伤等)不得加工食物。

七、食品销售和餐饮单位的从业人员要严把采购关,必须从正规渠道采购食物,并仔细检查、验收,做好索证索票和记录,严禁采购“三无”食品,严禁采购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及未经检验、检疫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严禁采购使用过期、变质食品。餐饮单位接受年夜饭订单要量力而行,不得超过接待能力提供用餐,确保餐饮具消毒、食物储存、加工等能力满足需求。

八、公众在就餐时如出现身体不适,应立即停止食用可疑食物,尽快就近诊治,并保护好现场,保留好可疑食物和吐泻物。在餐馆、食堂等就餐的要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和卫生部门报告,积极配合有关人员开展调查。

九、保健食品,是指声称具有保健功能或者以补充维生素、矿物质为目的的食品。保健食品不是药品,不以治疗疾病为目的,可以调节机体的某些功能,适宜于特定人群食用。目前,监管部门依法批准注册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主要有27类,依法备案的保健食品允许声称的保健功能为补充维生素、矿物质。凡声称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的,或保健食品广告中未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的,一律不要购买。不要盲目参加任何以产品销售为目的的知识讲座、专家报告等。

   海南省各级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将在节日期间,加大对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和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力度,对违反规定加工制售食品的,将依法予以查处。公众如果发现销售、加工有害食品的,可立即拨打1233112345进行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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