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第一季度,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接收社会公众消费投诉举报15774件,同比增长23.23%。其中投诉14246件,同比增长24%;举报1528件,同比增长16.55%,分别占投诉举报总量的90.31%和9.69%。所有办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办结,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2.9万元,营造了良好的市场消费环境。
一、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总体情况
(一)投诉情况。今年第一季度共接收社会公众投诉14246件。其中商品类投诉6602件,服务类投诉7644件,分别占投诉总量的46.34%和53.66%。
从商品消费类型来看,第一季度商品消费类投诉主要集中在一般食品、医疗器械、其他商品、家居用品、交通工具、服装鞋帽、卫生用品、家用电器、化妆品、通讯用品等。一般食品和医疗器械的投诉量较多,分别占商品类比例的29.52%和21.3%。
从服务消费类型来看,服务类投诉主要集中在餐饮和住宿服务、销售服务、物业服务、金融服务、交通运输服务、停车服务、其他服务、互联网服务、文化娱乐体育服务、制作保养和修理服务等。餐饮和住宿服务类位居首位,占服务类比例的17.05%。
今年第一季度按性质分析排名前三类分别为:价格投诉问题,共接收4210件,占投诉总量29.55%;合同问题,共接收1376件,占投诉总量9.66%;质量问题,共接收1170件,占投诉总量8.21%。
(二)举报情况。今年第一季度共接收举报1528件,商品类举报712件,服务类举报816件,分别占举报总量的46.6%和53.4%。举报涉及商品类的前五位分别是:医疗器械、一般食品、农资用品、家居用品、计算机产品。举报涉及服务类的前五位分别是:金融服务、餐饮和住宿服务、互联网服务、销售服务、其他服务。
举报的违法行为主要集中在无证无照经营、商家以次充好销售不合格产品、短斤缺两、未明码标价、违规收费、虚假宣传、食品安全卫生条件不合格、使用绝对化用语发布广告等方面。
表1:举报涉及消费性质情况表 | ||
举报类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