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办法》共19条,第三条至第十二条从自主申报承诺制、标准地址库建设和运用、标准地址相关信息在线核对、经营要求、填写要求、自主申报承诺制适用除外情形、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一址多照等方面,对市场主体...
三是由认定时的“成长型”个体工商户提升为“发展型”个体工商户,或者由“生存型”个体工商户提升为“成长型”个体工商户的.四是推荐认定的个体工商户,经推荐部门同意的。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有效期是3年,以认定时间为准。有效期内,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应当通过培育平台,于每年7月底前完成信息报告。
“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认定工作每年组织开展一次,在个体工商户集中分型判定结束后进行。次年1月1日起,认定的“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开始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同一自然人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域内设立多个个体工商户的,最多只能有一个个体工商户获得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