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5月16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第二批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措施》通告(琼市监规3号,以下简称《第二批措施》),现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与依据
(一)起草背景
一是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服务自贸港高水平开放。2025年11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汇报时明确强调,要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为引领我国新时代对外开放的重要门户。出台《第二批措施》,是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
二是回应外资企业登记诉求,适配封关运作新形势。随着外资企业登记量加大,诉求日益集中,主要体现为三个方面:第一是之前办过的公证认证材料,换个省份再办企业,又要重新公证,又费时间又费钱;第二是有些国(境)外证件,无法在线身份核验,开办企业还要委托他人办理或专门跑一趟海南,跨国境来回太折腾;第三是申请人对办事流程、填报要求不熟悉,加上语言沟通不方便,容易出现因材料不齐全、填错被退回的情况,耽误不少时间。
(二)起草依据
《第二批措施》主要以《海南自由贸易港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海南自由贸易港外商投资条例》《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经营主体登记提交材料规范(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6年版)》等为依据。
二、主要内容
《第二批措施》共4条,具体包括3条服务措施和1条有效期限条款,专门解决上述3个诉求,让外资企业来海南投资,在市场准入登记环节少跑腿、少花钱、少费心。
(一)第一条:推行证明文件跨省互认
对标自贸港开放发展需求,创新实行外资企业登记跨省一地认证、多地互认机制,首批纳入北京、天津、河北、广西、海南五地并实施动态管理。允许国(境)外投资者使用有效期内证明文件复印件办理登记,无需重复公证认证、重复提交原件。
例如:外国投资者甲在北京设立公司时已提交过一份公证认证材料原件,现在甲想在海南设立另一家公司,按照本条规定,甲不用再去办理一份新的公证认证材料,仅需提交有效期内公证认证材料的复印件并作出相应承诺,加盖北京市场监管部门的档案证明章即可办理。
(二)第二条:升级线上身份核验渠道
聚焦外资登记全程网办堵点痛点,引入“银行卡+手机号号码”要素实名认证、电子签名技术,同步优化业务系统。全覆盖支持外国护照、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及港澳、台湾居民通行证件线上核验,实现境外投资者登记全程网办、远程核验、线上申领电子营业执照,大幅提升登记智能化、便捷化水平。
例如:外国人乙想通过“海南e登记”在网上自己申办一家公司,按照本条规定,乙仅需要办过国内的银行卡和手机卡,就可以直接登录“海南e登记”,通过银行卡号、手机号码等信息,进行身份核验、电子签名,自己全程在网上申请设立一家公司。
(三)第三条:实施全流程专属跟办服务
在2025年外资企业便利化措施提前帮办服务基础上延伸升级,针对境外投资者语言沟通不畅、业务办理不熟等问题,组建专业服务队伍提供多语种全流程跟办、业务延伸衔接服务。
例如:外国人丙想在海南设立一家公司,但是担心沟通不畅导致材料准备不齐全被退回修改,按照本条规定,丙可以选择由外资企业登记服务团队提供的全程跟办服务,团队服务人员可以提前引导丙按规定准备材料,在丙提交申请后第一时间予以审查确认,公司设立成功后还可以继续帮助丙做好办理税务、社保、公章等业务的衔接。
三、说明事项
《第二批措施》自2026年6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31年6月29日。2025年6月9日起施行的《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外资企业登记便利化措施》继续有效,有效期至2030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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