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省市场监管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海南时关于“越是深化改革、扩大开放,越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指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精神文明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主动服务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建设工作大局,守正创新、锐意进取,结合工作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深化“文明单位”、“文明单位示范点”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证照分离”改革力度全国最大,告知承诺事项国第一。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天。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同步发放。二是市场秩序稳中向好。建立市场监管行刑纪衔接、监管执法衔接机制;聚焦防控风险底线开展安全隐患整治,电线电缆专项执法得到总局肯定;严厉打击出具虚假、不实检测报告违法行为,撤销资质认证证书3家;旅游消费市场欺客宰客投诉同比下降34%,全省市场监管执法办案8719宗,比去年增长171%。三是安全监管成效凸显。在全国率先实现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检全域覆盖、全省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全覆盖;实现进口冷链食品100%亮码销售,供应链全程可追溯;创新建立消博会进口特殊食品“6+180+365”监管机制;圆满完成博鳌亚洲论坛、首届消博会等重大活动市场监管安全保障任务。四是质量发展实现新突破。谋划整合检验检测机构,推动政府实验室建设;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实现零突破,降解材料质量安全评价与研究、热带果蔬质量与安全两个国内该领域唯一的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
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创建省级文明单位1个、“文明单位示范点”6个,2022年局机关被命名省直机关第四批“创建文明单位示范点”。
落实“三个强化”,稳步推进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充分认清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省市场监管局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是创一流营商环境的客观要求,是促进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载体。加强教育引领,增强全体人员精神文明创建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续开展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深化文明大行动,以加快创建海南文明岛和让文明成为海南营商环境的靓丽风景为目标,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市场监管互融共促、协同发展。
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持续提高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指导性和有效性。成立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加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组织领导。局党组将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建立健全文明创建工作制度,编制文明创建材料和制度汇编。建立落实党组全面统揽、分管领导主抓、机关党委专司、引导全员参与的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机制,在全局形成上下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氛围,稳步推进精神文明创建工作。
三是强化标准质量,切实增强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对标对表重落实,认真落实省文明委和省直工委文明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对照省直工委创建文明单位示范点测评细则 扎实开展文明单位示范点创建活动。坚持营造氛围抓创建,设计制作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栏和文明创建宣传挂画,在省局官网开设精神文明创建专栏,建立4个智能共享书屋,加强志愿者服务队建设,现有志愿服务者近300名。坚持提高能力重成效,组织精神文明创建现场培训会,开展创建经验交流,大力营造浓厚的精神文明创建氛围。编制创建文明单位示范点测评材料汇编模板,组织开展“文明单位示范点”创建活动互评、互学、互帮活动。
注重“七个结合”,有效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成效
一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结合,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强化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引领服务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高质量发展。强化政治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高质量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和市场监管工作各方面各环节。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以及省第八次党代会和省委八届二次全会精神,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定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夯实组织基础,持续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成立老干部机关党委,完善退休老党员管理工作。清查整治党建工作突出问题,规范党务工作。加强党建工作督导检查,实现所辖基层党组织全覆盖。
二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结合,持续擦亮营商环境“金招牌”。一是统筹服务与发展,扩大市场开放,激发快速发展的优势。截至2022年12月底,全省市场主体总量突破239.25万户,同比增长50.14%,增速连续34个月保持全国第一。二是统筹监管与发展,守护市场安全,保持稳步发展的形势。建立健全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加快推进市场监管领域本部门及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建设“e风控”中心,搭建登记注册环节风控模型;率先建立全省统一的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制度,对企业实施低干预、高效能、差异化精准靶向监管;打造市场监督网格化管理体系,全省划分网格864个,配备网格员918名。三是统筹强基与发展,稳定市场预期,形成向好发展的态势。“强化竞争政策”实施试点工作得到市场监管总局领导肯定批示。在全国率先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实施办法(暂行)》等4项制度。实现公平竞争委员会工作机制建设、公平竞争审查交叉抽查、第三方定量评估全省覆盖。“海南消防检测企业横向垄断协议”反垄断处罚案行政诉讼为全国提供了司法判例,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反垄断典型案例。国家统计局海南调查总队调查显示,九成以上民营和外资企业认为市场环境公平,九成外资企业认为目前没有遭遇过经营壁垒。
三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能力提升建设年、查破促活动结合,持续提升市场监管干部队伍能力。深入推进“能力提升建设年”“查破促”活动。制定“2+3”活动实施方案,开展省级和省局“揭榜挂帅”攻关项目2个,组织市场监管实战化大培训6679人次、专业化大练兵13项、特色化大比武9项,开展“立改废”事项85个。聚焦堵点问题三个特征,建立“日推进、周督导、月审核”工作机制,累计破解堵点难题42个。2021在省委作风整顿建设年暨“查破促”活动第三次推进会上作经验交流,2022年“查破促”活动动态评估中分别位列第四名、第五名。
四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疫情防控结合,用实际行动诠释市场监管系统党员干部的责任担当。发挥省疫情防控指挥部物资保障组、进口冷链食品组作用,竭尽全力保障了我省疫情防控、复工复产复课、对外活动等防疫物资需求。实现了N95口罩、新冠抗原检测试剂、一次性使用病毒采样管等防疫医疗器械本地化生产;先后印发五版消毒工作指引;在全国较早建立“进口冷链食品可信追溯平台”,对全省冷(冻)库实施网格化监管,联合省文明办等部门开展“抗疫精神”公益广告作品征集活动,选派90名优秀党员干部组建支援三亚、儋州、陵水、万宁、琼海等地疫情防控志愿者服务队。
五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结合,不断推进“清廉市监”建设走深走实。持之以恒推进市场监管系统作风建设不松劲、不停步。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开展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形势分析。2022年深入排查梳理权力事项151个、风险点254个、制定防控措施511条。组织年轻干部专题教育、党纪条规专题学习、纪检干部专题培训、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等系列活动。与驻组建立常态化会商机制。开展作风建设行动,查找解决问题61个。常态化开展思想作风懈怠风险防控专项工作。开展新提任领导干部及其家属采取集体式、家庭式廉政谈话。强化审计监督。健全科级及以下党员干部电子廉政档案。
六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定点帮扶工作结合,持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制定2022年度定点帮扶暨“固成果促发展争先进”活动实施方案,开展“固成果、促发展、争先进”活动和定点帮扶调研工作。慰问陵水县本号镇本号村、亚上村两个定点帮扶村监测户、低保户、残疾户(一、二级残疾)和家庭成员患大病的农户183户。调拨8台替换旧办公电脑改善定点帮扶村办公条件。安排资金194925元购买化肥565袋支持鼓励403户瓜菜种植户。投入4万余元改善村容村貌和修缮围墙。今年,我局共投入帮扶资金30.15万元。
七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与群团建设结合,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组建局直属机关工会,理顺基层工会组织关系。规范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制定机关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组织开展春节、端午节、中秋节干部职工节日慰问工作。做好干部子女入园工作。开展省五一劳动奖和工人先锋号候选人(集体)评选推荐工作,我局登记注册局获评2022年“海南省工人先锋号”。组织开展庆祝“三八”国际妇女节座谈会、文昌红色教育基地活动现场教学活动。积极组队参加五人制足球、乒乓球、围棋、趣味运动会比赛和2022年(首届)海南省职工十大歌手大赛。组织动员46名干部职工无偿献血7500毫升,爱心助残募捐6629元。及时申报劳动模范荣誉津贴。制作发放退休干部纪念章。组织开展整治“养老诈骗”志愿宣传服务活动,开展局机关青年干部廉政建设主题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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