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落实省“扫黑办”有关要求,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我局围绕“长效常治”目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职能优势,加大对市场流通领域行业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市场秩序。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扎实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
2021年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开局起步之年,是巩固深化扫黑除恶斗争成果的关键之年。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将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纳入市场监管工作总体部局,精心谋划,统筹推进,持续保持对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持续提高扫黑除恶法治化、规范化、专业化水平,立足“大市场、大质量、大监管”,高标准高质量落实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各项措施,确保城乡更安宁、群众更安乐。
一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组成流通销售调研组深入市县召开了6次座谈会,听取市县政府和相关部门情况汇报,与蔬菜批发市场、水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菜篮子企业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实地查看了蔬菜种植基地、田头收购点、蔬菜批发市场、水产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菜篮子平价超市、渔港码头等49个场所,大量走访问询食品生产经营者;对部分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了暗访,并到北京、上海、深圳、广州等城市进行了调研考察,真正掌握了解市场主体经营情况。
二是压实责任、重点指导。以“三书一函”反馈问题整治为切入点,重点指导海口、文昌、澄迈、定安、屯昌等地开展专项行动,强化重点领域日常监管,严厉打击以“菜霸”为主要特征的市场经营管理中涉黑涉恶行为,进一步补强薄弱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升市场监管效果。
(二)紧盯重点行业,严厉整治市场乱象
针对市场流通领域反映集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食品安全、价格监管等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专项行动。
一是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依照职责积极推动全省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全面开展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加强保健食品行业行为监管,严厉打击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等各种不正当竞争行为。全省检查生产主体11家次,发现问题225个,责令整改219家;立案查处保健食品经营环节违法案件6宗,涉案金额9.0015万元,罚没款7.7788万元,其中非保健食品声称保健功能等虚假宣传立案4宗,涉案金额8.9916万元,罚没款7.2738万元;其他违法行为立案2宗,罚没款0.505万元。
二是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行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重点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专项整治,加大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互联网、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医药购销、医疗美容服务等领域的违规商业炒作行为,以及教育和农村地区、涉农商品、促销等重点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23宗,结案21宗,案值47.3万元,罚没款425.86万元。
三是开展互联网领域专项整治。通过专项监测监管,规范网络交易秩序。今年以来,围绕离岛免税“套代购”、网售“特供专供”商品、借一百周年名义从事商业谋利、网售假冒检验检测报告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网络监测监管,监测平台256个次,涉及平台内经营主体4.4万个次,其中省属主体8273家,删除下架违法违规商品和服务信息61条,立案14件,结案11件,货值金额150多万元。部署开展我省2021“网剑行动”,联合宣传部、网信办等13部门开展海南省2021网络市场专项监管行动,进一步发挥省网络市场厅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强化网络主体及平台责任,查处网络违法行为,维护网络交易秩序,营造良好网络消费环境。
四是开展涉企收费检查,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组织指导全省14家商业银行开展收费清理自查,清退违规收费金额1474.05万元;配合国家检查组对6家企业、3家银行检查发现21个涉嫌违法违规收费问题,有待进一步核查。将“规范全省主要转供电体电价政策执行”工作纳入“查堵点、破难题、促发展”和省政府“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整治,全省主要转供电主体已完成清理规范3469家,立案28宗,清退2019年至今降价红利和优惠结算金额29248.17万元。重点检查了20家协会商会于2020年1月至2021年8月期间共收取会费、经营服务费共2649.57万元,未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加大口岸收费的监管工作力度,督促口岸经营服务单位按规定在中国(海南)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和经营服务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开标示经营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严肃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全省检查企业12家,责令2家企业改正不按规定明码标的价格行为,进一步规范口岸收费行为、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优化口岸收费良好的营商环境。
(三)紧扣整治目标,完善长效机制
不断探索新的监管理念、监管方式,将日常监管与依法治理有机结合,进一步完善既有章可循,又有新突破的长效工作机制。一是建立工作协调机制。为实现全省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有效衔接,形成打击违法犯罪的合力,省市场监管局和省公安厅共同制定了《关于完善市场监管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侦查衔接工作协调配合机制的意见》。二是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为推进我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开展,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和维护全省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创建海南自由贸易港一流的营商环境,建立了海南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三是进一步完善工作协作机制。针对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进一步完善与省公安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农业农村厅等6部门印发《关于建立打击整治“菜霸”违法犯罪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综合执法改革后,省局与市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工作关系难以理顺,上令下达梗阻严重。
二是相关政策规定不完善,执法监管风险高。如转供电销售电价政策缺失;公共设施设备等涉电费用分摊的监管政策不完善;工商业转供电主体实行峰平谷和两部制电价不合理等。政策不完善导致转供电主体执行难,基层监管难、执法难。
三是我省辖区内涉网主体绝大部分在省外的淘宝、天猫、京东、拼多多等大型电子商务平台上开店经营,因平台管辖权问题,对平台内电商的监管需要属地局及平台的共同协助,不同程度制约了监管执法的效率、效果。
三、下步工作打算
我局将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场监管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扎实落实省扫黑办有关要求,持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
一是突出重点任务,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举报奖励机制、层级督导机制、考核评价机制等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关键点,聚焦社会关切、群众关心的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和重点行为开展深入调查,对新兴行业、领域的商业模式和竞争行为加强跟踪掌握,提高分析研判能力,定期对群众举报线索分类分析,对案件办理动态跟踪,进一步补强薄弱点,巩固专项整治成果,提升市场监管效果。
二是强化专项行动,着力形成常态化工作合力。积极组织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大力查处各领域突出的违法行为,进一步深化开展农产品生产流通领域专项整治,以雷霆之势打击整治群众反映的“菜霸”“果霸”“渔霸”等问题,为重塑我省“菜篮子”流通保障供应体系创造条件。加强部门间的交流和联动,强化联合执法工作,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的相关规定,凡是达到法定刑事立案标准的案件,一律移交公安部门处理,防止以罚代刑。各级市场监管部门之间更加紧密配合,形成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合力。
三是聚焦监管重点和风险事项,强化农贸市场执法监管的力度。重点加强主体资格和主体责任、食品安全、产品质量、禁售商品和交易行为监管,严肃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三无”产品、过期食品行为以及缺斤短两、虚假宣传、哄抬价格、价格欺诈、价格串通、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
四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发动充分利用LED屏滚动屏、广告贴牌、微信公众号等方式对超市、药店、农贸市场、人民群众开展整治宣传,解读政策措施,营造监管氛围,提高全社会法治观念和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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