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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建立海南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来源: 发布日期:2022-01-20 09:02 【字体: 小   中   大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建立海南省反不正当竞争

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函


省委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高级法院、省人民检察院、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海南银保监局、海南证监局、省药品监管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和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要求,为推进我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开展,形成部门协同、上下联动、有机衔接的工作机制,进一步营造和维护全省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创建海南自由贸易港一流的营商环境,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建立海南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联席会议成员

召 集 人:张东斌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副召集人:徐新宇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成    员:

张春明   省委网信办副主任

潘惠丽   海南省人民政府教育总督学

陈万馨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刘海志    省公安厅副厅长

许焕中   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王雪林   省司法厅副厅长

杜海鹰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二级巡视员

刘忠松   省农业农村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汪黎明   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副厅长

陈少仕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张玉萍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吴  彦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

吴道义   人行海口中心支行工会主任

文  锋   海南省银保监局副局长

李国强   海南证监局纪委书记

刘鸿涛   省药监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由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局长陈永忠兼任办公室主任,省市场监管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承担办公室日常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确定1名同志担任日常工作联络员。

二、联席会议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决策部署,加强对全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宏观指导;研究并推进实施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重大政策、措施;指导、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完成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一)省市场监管局:牵头做好联席会议各项工作。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定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督促有关部门落实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职责;协调解决全省反不正当竞争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开展对不正当竞争热点问题和典型违法活动的治理,加强有关部门在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方面的协作配合;加大对反不正当竞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普及力度。

(二)省委网信办:依据省市场监管局等行业主管部门(单位)的研判定性意见,配合做好网上涉不正当竞争违法违规信息的清理工作,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违规网站平台和账号。

(三)省教育厅: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四)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五)省公安厅: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不断加大查办案件力度,重点打击包括商业贿赂、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影响海南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等领域违法犯罪行为。

(六)省民政厅: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七)省司法厅: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负责对涉及不正当竞争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以省政府或者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合法性审查。

(八)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继续完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制度。

(九)省农业农村厅: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组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执法行动;指导市县农业农村部门开展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

(十)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厅: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统筹规划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事业和产业发展,促进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融合发展;指导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和全域旅游建设;指导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市场规范发展,依法规范和监督管理全省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市场;指导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和社会综合治理工作;负责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市场信用体系建设;监督、检查和指导全省旅游、文化、新闻出版、广电、体育等市场综合执法工作;履行跨区域行政执法协作、重大案件查处职责;承担“扫黄打非”有关行政执法工作任务。

(十一)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十二)省高级人民法院: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受理涉及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纠纷案件。

(十三)省人民检察院: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运用刑事手段打击不正当竞争犯罪行为,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主动做好因不正当竞争行为引发的民事诉讼和反不正当竞争行政执法引发的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工作。

(十四)人民银行海口中心支行: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十五)海南银保监局: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修订《海南银保监局行政许可工作规则》等规章制度。

(十六)海南证监局: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

(十七)省药品监管局: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对各项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四、工作规则

(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可以提出召开会议的建议。在联席会议召开之前,可召开联络员会议,研究讨论联席会议议题和需提交联席会议议定的事项及其他有关事项。

(二)专题研究特定事项时,可视情况召集部分成员单位参加会议,也可邀请其他相关部门、地区和专家参加。

(三)联席会议以纪要形式明确会议议定事项并印发有关方面。重大事项按程序报批。

(四)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调整的,由继任者自然接替,不另行发文。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深入研究反不正当竞争工作有关问题,制订相关配套政策措施或提出政策措施建议;积极参加联席会议,认真落实联席会议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加强沟通,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作用,共同推进反不正当竞争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对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跟踪督促落实,及时向各成员单位通报有关情况。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519

(联系人:杨新叶;联系电话:6676701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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