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豆制品共4类产品664批次,其中合格样品645批次,不合格样品19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发现的问题主要包括农药残留、兽药残留和餐饮食品中食品添加剂不合格。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并责令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查清进货渠道、产地等信息并向相关部门报告;责令食用农产品销售者对不合格产品立即采取停止销售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现将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儋州那大石养水果店销售的贡梨,检验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文昌文城吴成碧水果摊销售的妃子笑荔枝,检验项目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三亚吉阳李蒙蒙水果店销售的贵妃芒(芒果),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三亚田独吉税兰水果批发店销售的荔枝,检验项目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万宁万城大陆哥水果商行销售的贡梨,检验项目咪鲜胺和咪鲜胺锰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昌江石碌玉英水果批发店销售的台农芒果,检验项目吡唑醚菌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乐东万冲吉开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检验项目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八)琼中营根伍世星蔬菜摊销售的荷兰豆,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九)保亭保城阿华蔬菜店销售的荷兰豆,检验项目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五指山分所。
二、兽药残留超标问题
(一)文昌文城赵盼水产品摊销售的美国红(贝类),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二)万宁万城海珠海鲜摊位销售的花甲,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陵水新村吴玉琴海产品摊销售的黑虎虾,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四)万宁万城海珠海鲜摊位销售的红螺,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五)三亚林招海鲜批发店销售的草虾,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六)三亚客记海产店销售的红东星斑鱼,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七)三亚天涯庄琼霞海产品摊销售的龙胆石斑鱼,检验项目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八)三亚茂益佳品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草虾,检验项目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九)三亚第一市场杨花海产品摊位销售的草虾,检验项目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检验检测中心。
三、食品添加剂超限量使用问题
(一)东方八所回味美心茶店销售的油条,检验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海南省食品药品检验所三亚分所。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
附件:1.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2.餐饮食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部分不合格项目的小知识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9月13日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琼ICP备19003262号-1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4
公安备案号:46010802000475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12315(省局消费咨询)
海南商事登记咨询电话:4007965656
登记注册办事窗口: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