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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海南省标准化工作要点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25 15:15 【字体: 小   中   大

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各市、县、自治县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以高水平质量建设助力海南自由贸易港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及海南省质量大会精神,充分发挥标准化工作服务海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现将《2024年海南省标准化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质量强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年海南省标准化工作要点


2024年标准化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和海南省经济工作会议部署,以及全国市场监管工作会议和全国标准化工作会议的要求,锚定海南自贸港建设“一本三基四梁八柱”战略框架,按照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加强质量支撑和标准引领,深入推进《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各项重点任务实施,推动标准化更好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现标准化事业自身发展,为把海南自由贸易港打造成展示中国风范的靓丽名片提供坚实的标准支撑。

一、统筹推进,深化全面实施标准化战略

1.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标准化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准确把握做好标准化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更好地发挥标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

2.持续推动《纲要》的贯彻实施。开展海南省《纲要》实施自我评估和佐证材料整理分析工作,各有关主管部门应依法分工管理本部门、本行业标准化工作,指定专门机构、人员负责,落实《纲要》的目标任务,并提供工作进展和佐证材料。

3.健全市(县)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充分发挥各市(县)质量强市(县)领导小组在标准化工作中的统筹领导协调作用,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经费纳入本地区财政预算,加强跨部门、跨行业的重要标准化事项研究,协调解决推进标准化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4.研究构建自贸港全域标准体系。围绕海南省建设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战略部署和“三区一中心”的战略定位,研究构建覆盖重点领域,对接国际经贸规则的高水平对外开放的海南自贸港全域标准体系,为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奠定标准化基础。

5.推进省级技术标准创新基地(热带农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标准化与科技创新互动发展指导性文件,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

二、激发活力,深化创新发展标准化路径

6.规范地方标准制定和应用,服务统一大市场建设。清理存量、严控增量,对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开展全面清理排查,清理超范围制定、技术内容不合规的地方标准。

7.开展地方标准提质行动。推动省级地方标准调整范围限定在省级部门履职所需技术范围内,完成向基础性、公益性、通用性标准的过渡,进一步推进标准对法律法规、政策文件、战略规划等的技术支撑和路径应用。

8.推进地方标准实施信息反馈,开展省级地方标准实施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第三方组织在地方标准实施和实施效果评价中的积极作用,将地方标准实施效果评价、地方标准复审与地方标准立项统筹结合。

9.强化标准制定部门与实施监督部门联动,把标准宣贯融入到监督抽查、执法检查、认证认可、检验检测、信用监管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各项工作中,提高标准应用效果。

10.探索建立法规引用标准制度。持续推进各行业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与标准衔接配套,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时积极应用标准,保障标准的实施应用。

11.鼓励和支持行业协会加强自身标准能力建设,积极探索本行业的技术前沿、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制定本行业的标准发展规划,加强行业技术标准比对分析,研制发布团体标准。

12.引导推动社会团体及龙头企业聚集创新技术标准转化、新兴产业及其应用重点领域的创新发展需求,共同培育扩大先进适用的团体标准供给。

13.推动团体标准组织开展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支持行业协会建立完善先进标准体系,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

14.贯彻落实《企业标准化促进办法》,深入推进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引导更多企业声明公开更高质量的标准。

15.采用“双随机、一公开”方式,持续推进企业标准事中事后监管,开展企业标准监督抽查,督促和引导企业提升标准质量水平。

16.鼓励企业争创企业标准“领跑者”,广泛开展对标达标提升行动,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瞄准国际先进标准,找差距、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

17.开展标准创新型企业培育工作,激发企业在标准、技术、服务及管理互动发展方面的创新活动,培育一批以标准引领发展的先导型、具有创新能力的行业标杆企业。

18.支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提供标准化服务,鼓励相关学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提供标准化服务。

19.积极发挥标准化服务机构的支撑作用,培育一批以提供标准化服务为核心业务的专业咨询机构,引导相关咨询公司提高标准化服务能力。

20.支持标准化专业技术机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和各类协会、学会等社会团体及各大型企业,积极承担企业标准“领跑者”评估第三方机构,制定评估技术方案,推进企业标准“领跑者”工作,引领企业标准质量提升。

三、服务产业,实施一批标准稳链标志性项目

21.鼓励和支持省内企事业单位按照《2024年国家标准立项指南》,积极参与国家标准制定修订工作。

22.制定、发布《工程机械出口二手机维修及再制造通用技术要求》地方标准,切实提高工程机械再制造产品、二手机出口的产品质量,推动工程机械再制造和维修产业发展。

23.研究制定《海南省新能源汽车公共数据采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为开展新能源汽车安全监管、数据分析应用等工作提供标准化基础支撑。

24.落实《海南省沉香全产业链创新发展规划(2023-2030年)》,筹建海南省沉香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推进已立项的沉香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进度。

25.落实《海南省油茶产业标准体系》,谋划制定油茶采穗圃营建、油茶高质量培育、油茶栽培品种配置等技术标准,助力油茶产业高质量发展。

26.持续完善《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标准体系》,推动开展《海鲜餐饮星级的划分与评定》等3项旅游服务地方标准修订工作。推进全域旅游、电子商务、物业管理、物流餐饮、家政服务等领域的标准研制,支撑服务业大省建设。

四、绿色发展,助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建设

27.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推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支撑体系建设,开展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标准化研究,完善并组织实施碳排放统计和核算标准,落实低碳产品标准标识制度,积极推进能耗限额、能源核算、碳排放核查核算、温室气体排放、可再生能源、生态碳汇、蓝碳、碳捕集与封存等标准研制。

28.筹建海南省“双碳”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面向科研院所、社会团体和企事业单位广泛征集“双碳”领域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单位和委员,汇集专业领域技术专家开展标准体系建设、标准研制以及“双碳”标准的宣传培训工作。

29.推动重点产业碳排放管理、高速公路零碳服务区等“双碳”领域相关地方标准制修订。推动实施《绿色工厂评价技术规范》地方标准,开展绿色工厂评价。鼓励企业按照市场化原则自愿开展产品碳标识认证,引导其在产品或包装物、广告等位置标注和使用碳标识。

30.推动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标准化工作,制定一批绿色建筑建设、太阳能光伏系统与建筑一体化建设、民用建筑外门窗工程、建筑物移动通信基础设施建设等技术标准,引导我省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向工业化、标准化、信息化方向发展。

31.加强环境质量和污染防治标准研制,推进《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等强制性标准实施和监督,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标准体系,助力全域“无废城市”建设。

32.推进水资源节约利用、国土空间布局、绿色勘查等标准研制,组织对《海南省用水定额》(DB46/T449-2021)中多项用水定额规范性指标进行复核。

33.推动绿色餐饮、绿色旅游、绿色出行、绿色公共机构建设及评价等标准研制,不断优化完善绿色标准体系。推进《快递绿色包装通用要求》地方标准的应用实施,引导公众践行绿色消费。

五、优化治理,推动城乡建设和社会建设标准化

34.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聚焦我省热带高效农业产业链的关键环节,研究构建天然橡胶、文昌鸡等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创建国家级、省级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

35.持续推进毛纳村乡村振兴标准化建设,总结推广“标准化+生态文明”毛纳样板项目建设经验,继续探索以标准化支撑乡村振兴的新思路、新路径、新方法。

36.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加快推进自贸港政务服务场所建设与管理等政务服务标准的制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37.积极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推动行政管理与服务及社会治理标准的实施应用。

38.围绕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特种设备、消防、网络等公共安全重点领域开展标准化研究,推动醇基燃料安全管理等标准研制和应用。

39.全面推进医用电气设备类产品执行GB 9706 最新版系列标准实施进度,推动我省医用电气设备类产品质量提级。

40.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持续推进养老和家政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建设,研制旅居养老、家政服务相关标准。

六、开放合作,推进标准化国内国际协同发展

41.鼓励在琼单位积极参与国际标准化工作,在国际标准组织及相关技术机构任职,支持国际标准组织及相关技术机构在我省落地,引导更多国际标准组织及相关技术机构会议在我省召开。

42.深入开展标准化基础研究,推动设立海南省技术性贸易措施服务中心,编辑并向社会公开发布《海南省WTO/TBT预警与通报咨询工作报告》。

43.落实国家《服务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标准化工作指南》,探索建立泛珠三角区域相关省市相互采信、转化、互认地方标准工作机制,发布一批地方标准。

七、夯实基础,提升标准化技术支撑水平

44.推进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建设,筹建农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等一批标准化技术组织,加强全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标准化专家库管理。

45.推动标准化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国际标准化人才培训基地(海南)建设,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培养力度。开展市场监管系统标准化工作领导及业务骨干培训班,提升基层标准化能力水平。引导“1+X”证书试点院校通过日常课程教学与证书培训评价相结合,持续推进“1+X”证书制度建设。

46.围绕重要消费品、重要工业产品,联合有关部门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及时反馈标准执行情况,确保工作有效有序开展。

47.深入推进《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等强制性国家标准的宣贯工作,督促指导生产企业根据《标准化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公开其执行的限制商品过度包装有关标准。

48.建立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制度,推动各部门常态化开展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情况统计分析,继续推进限制过度包装强制性标准实施统计分析点建设。

49.开展在建各类国家级、省级、市县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加强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经验总结和宣传推广。

50.鼓励社会各方参与标准验证工作,组织开展国家标准验证点申报工作。

51.充分利用世界标准日、质量月、“3.15”等主题活动,突出抓好标准化法规政策、重点工作和重要标准的宣贯解读,开展标准化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等活动,普及标准化理念、知识和方法,提升全社会标准化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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