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海南省未取得“征信”“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结算”等金融业务资质
经营主体名单(第一批)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规范市场秩序,强化对非法金融活动的源头管控,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征信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31号)《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68号)《信用评级业管理暂行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证监会令〔2019〕第5号公布)《金融基础设施监督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证监会令〔2025〕第7号公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4号)《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82号)《国家发展改革委 商务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5〕466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要求,现对海南省未取得“征信”“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结算”等金融业务资质,但经营主体名称、经营范围包含涉金融属性字样的经营主体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公示名单范围
本批次公示经营主体名单为自2024年11月15日以来新登记注册的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征信”“信用评级”等涉金融属性字样的经营主体,以及存量未经许可或批准的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支付”“清算”“结算”等涉金融属性字样的经营主体,具体名单见附件。
二、变更名称、经营范围的提示
名称、经营范围含涉金融属性字样易对金融消费者造成误导。“征信”“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结算”字样具有金融属性,未取得对应金融业务资质,不得在名称、经营范围中使用前述字样。名单内经营主体有意经营相关业务的,须先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并取得许可资质。未申请且未取得相关资质的,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办理名称、经营范围变更或注销登记。如逾期未完成整改,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采取监管措施。
三、风险提示
请社会公众提高风险防范意识,认真核验相关机构从业资质,务必选择正规持牌机构获取征信、信用评级、支付、清算、结算等金融服务。
附件:海南省未取得“征信”“信用评级”“支付”“清
算”“结算”等金融业务资质经营主体名单(第
一批)
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6月17日
公安备案号:46010802000475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主办单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海府路59号
海南省知识产权局
联系地址:海口市美兰区青年路8号 0898-65307591
中文域名: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
琼ICP备19003262号
政府网站标识码:4600000064
公安备案号:46010802000475
开发维护:海南信息岛技术服务中心
联系电话:0898-12315(省局消费咨询)
海南商事登记咨询电话:4007965656
登记注册办事窗口:海口市美兰区五指山南路3号省政务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