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深入了解2018年海南省名牌产品申报企业的申报产品状况,为2018年海南省名牌产品认定工作提供数据依据。根据《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要求,我局决定委托社会第三方机构对申报2018年海南省名牌产品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现将对申报2018年海南省名牌产品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对申报2018年海南省名牌产品开展顾客满意度调查。
二、经费预算
不超过9.2万元(含税)。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一)从通知公布之日起至2018年8月9日上午12:00截止。
(二)参与公司需具备以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和圆满履行合同的资质及能力;3.具有从事市场调查、用户评价、统计调查资质的专业调查单位;4.熟悉我省名牌产品顾客满意度调查相关政策,有丰富的调查工作相关经验,有较强的数据调查、统计、分析能力;5.能够按我局审核同意的活动方案组织实施。
(三)请有意承担此项工作的单位,将应标函盖章扫描以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扫描件)发至ryxia1@163.com。经我局审核后,符合要求的公司将收到报名成功确认邮件。
四、项目内容和要求
(一)负责调查项目方案及问卷设计,提交我局审定,确认后实施。
(二)调查内容包括:
1.品牌形象:包括产品知名度、产品影响力等;
2.产品期望:包括产品预期质量等;
3.产品质量:包括总体质量、产品社会宣传、产品外观设计、购买时提供的服务、产品的售后服务等;
4.性价比:包括产品性价比、与同类产品相比的价格等;
5.满意度:包括总体满意程度、同类产品满意度比较等;
6.忠诚度:包括再购买可能性、价格提高后再够可能性等;
7.意见及建议。
(三)调查方式
根据申报企业和产品的客户特点,采用面访、电话、网络等调查方式进行调查,调查员根据顾客反馈意见填写调查表或由顾客直接填写调查表并回收。
(四)调查样本
调查产品28个,平均每个产品调查样本不少于50个,共调查样本不少于1400个。
(五)调查时间
2018年9月15日前
(六)调查结果
出具2018年海南省名牌产品申报企业的申报产品顾客满意度调查报告。
五、竞争性谈判的时间
2018年8月15日上午9:00
六、竞争性谈判的地点
海南省海口市海府路59号省政府大院省政府大楼8楼 会议室
七、材料递交
各公司材料由公司自行保管,评标当日在评标现场当场打开(其他公司不在场时),不需提前递交。材料应含以下材料:
(一)2018年海南省名牌产品申报企业的申报产品顾客满意度调查方案(应包含调查方法、调查团队、组织计划等内容,以及相关服务的报价)。
(二)独立的法人资格、注册公司等相关资质文件(复印件)。
(三)单位简介、服务业绩及承担本项目能力等证明材料。
八、竞争性谈判流程
(一)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准时进入省质监局会议 ,做好评审前准备工作;
(二)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公司抽签决定出场顺序;
(三)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按顺序逐一与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公司进行谈判;
(四)谈判结束后,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公司应当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后报价;
(五)谈判小组对各家公司的应标方案及最后报价进行打分,分数最高的单位为拟中标单位;
(六)谈判结果报我局领导审定,局领导审定后与中标单位签订项目合同。
联系人:阮艳霞电话:65396470 手机:18689872111
海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8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