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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21-02-05 10:04 【字体: 小   中   大

为贯彻落实中央督导“回头看”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部署,围绕“长效常治”目标,充分发挥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能优势,加大对“菜霸”“黑物业”等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省局决定2020年深入开展以市场监管领域为重点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围绕“长效常治”目标,依法整治市场乱象,坚决铲除“菜霸”“黑物业”等涉黑涉恶的违法犯罪行为,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深入排摸,发现一批线索,从严从快合力攻坚大案要案,彻底铲除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强化建章立制,抓线索管理、抓案件督办、抓督导推进、抓协同作战、抓宣传引导、抓行业管理、抓调查研究,努力形成长效监管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推动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明显提升,为海南自贸区(港)建设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

二、重点任务

(一)进一步强化协作联动,建立健全长效常治机制。强化与其他厅局部门协作,形成不定期抽查工作机制,督促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将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完善落实与政法单位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制度,推动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有效衔接。建立信息反馈机制,强化纪检监察建议和公安提示函的跟踪问效,做到以案促治、以案促建。各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结合工作实际,会同其他部门建立常态化的线索摸排机制,严格落实信息共享。同时,将专项整治行动和动态管控、源头治理有机结合,形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长效机制。

(二)进一步打击“菜霸”等涉黑涉恶行为。严厉打击垄断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打击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串通涨价、收保护费、违法出让摊位费的市霸、行霸等涉黑涉恶行为。

(三)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市场、中介服务市场涉黑涉恶行为。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行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严肃查处不按国家标准滥收水、电、气等费用的行为;查处违规收取装修装饰、商店超市等“进区费”,合同“霸王条款”等违法行为;查处垄断小区内砂子、水泥、碎石、瓷砖销售等强制或限制交易和服务行为;查处小区内停车位乱收费行为;查处物业服务企业与小区内的广告发布者和广告主等的商业贿赂等违法行为。

(四)深入开展新一轮禁毒三年大会战,持续开展打击惩治涉黄涉赌违法犯罪、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积极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深入推进严打”“严教”“严整工程,切实减少毒品危害,全面加强娱乐场所事中事后监管,加大对娱乐场所巡查力度。深入开展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行动。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组织领导,深入推进全省市场监管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顺利进行,省局成立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指导、组织、协调工作。

  长:张东斌

副组长:胡斌莹、冀铁军吴坤交

  员:王立明、赵卫、何海平、许雄、严励、陈威、黄文雄、高昌江、戴恩桦、纪涛、张威善

省局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王立明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日常和指挥协调工作。办公室成员由何承雄、肖亮、杨新叶、安然、杨泽宇组成,具体负责全系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统筹协调和督导检查等工作。

四、实施时间

即日起至202012月。

五、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制定方案、部署阶段(1月至2月)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要求,根据工作职责,省局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相关配套制度,明确年度主要工作成果和阶段性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各市县局要在本工作方案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进行全面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至11月)

一是深入调研省局扫黑除恶领导小组赴各市县局组织调研,在2020年第一季度前制定出切实可行的行业监管制度规范和管用的措施,形成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的长效机制。指导各市县局加强行业监管和乱象整治。

二是开展专项整治。各市县局对辖区内所有农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进行专项治理,以查处违规收费和乱收费、加价出让、转让为切入口,严查菜霸、肉霸等各类违法行为;对房地产、物业服务、中介服务等市场涉黑涉恶违法违规行为开展专项执法行动和整治,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及时移交省扫黑办,全力配合政法机关进行案件查处。

三是集中优势力量查办大要案件、典型案件。由省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局市场监督行政执法局会同相关市县局精干人员,深入开展检查排摸,加强与公安等部门协作配合,重点查处一批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社会反响强烈的大要案件,并向社会公布,形成强大的社会震慑力。各市县局根据省局和市县政府的部署,加大对辖区内大要案件、典型案件的查处。

四是开展督导。省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在上半年、下半年开展2次督导,对各市县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每个月汇总各单位执法办案情况,向省局领导书面报告并公布。

(三)总结阶段(12月)

各单位要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15日前将总结报告报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扫黑办

六、主要措施和要求

(一)聚集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

2020年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三年专项行动的收官之年,深入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要把思想认识、行动统一到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上来,进一步传导压力,扛起责任担当,以更高的政治站位谋划专项斗争。全省市场监管系统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特别是整治“菜霸”严厉打击房地产市场、物业服务市场、中介服务市场涉黑涉恶行为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加强专项斗争行动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各部门职能作用,认真落实各项措施,扎实推进。

(二)紧扣“长效常治”目标,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

各单位在加强监管执法的同时,要认真落实省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排摸收集制度》等七项制度,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一方面健全完善各项管理、监督机制。另一方面是强化日常监督、管理职能。坚持对经营者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引导、监督和管理,要求经营者要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努力使政府的各项行政管理监督职能进入规范化、法制化。

(三)加大查办力度,狠抓大案要案

各单位要整合执法资源,集中执法力量,依法从严从快查办案件;要积极组织专项整治,特别要加大查处扰乱市场公平竞争、正常经营秩序、哄抬物价、强买强卖等违法违规行为力度,重点打击“菜霸”“黑物业”。要狠抓大要案件,敢于亮剑、敢于执法、敢于碰硬,集中查处一批严重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对执法行动中发现的系统性、行业性问题与涉及面广的案件线索,要及时逐级上报;对各类市场重大案件、重要情况及困难问题,要及时报告省局,由省局视情况统一领导指挥,必要时由省局依法统一安排查处。

()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

各单位要继续设立和公布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举报电话、信箱和专门举报网站等,建立有奖举报制度,发动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各单位要充分利用舆论和宣传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省委省政府和省局关于扫黑除恶等相关政策和制度;对查处的案件要通过国家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予以公示,要通过各种渠道曝光一批社会反映强烈的案件,扩大社会影响力;要发布查处的典型案例,彰显市场监管部门执法成果,大力营造惩治扰乱市场公平竞争、正常经营秩序的社会氛围

各单位要加强信息沟通和报告制度,及时反馈专项工作的检查、监管信息,在检查、监管中发现的重大事宜要及时报告省局和相关部门,同时报送本市县政府。每月20日报送扫黑除恶情况和统计表(附后),省局将在省局网站上开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专栏,每个月通报整治情况。各市县局要确定一名联络员,2020210日前,将联络员的姓名、单位、职务、工作电话、手机、电子邮箱报送至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杨新叶OA邮箱,联系电话:1868988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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